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是以与妊娠无明显关联的血压升高为特征的妊娠并发症。同其他慢性高血压类似,该病与遗传因素、过量摄入特定类型的食物、精神紧张、吸烟、肥胖、特定药物服用史、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等因素有关。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为诊断标准,该病的患病时间可为妊娠20周前,也可持续至产后12周后。由于未进展至子痫前期,且病情通常较为平稳,除了原有的头晕、头痛、疲劳、心悸等症状,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一般不会导致其他症状,也不会严重危害母婴健康。
尽管如此,为避免疾病加重,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患者应及时前往正规医院产科就诊,接受针对性治疗。患者应遵医嘱选择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等适合妊娠期服用的药物,并定期接受血常规、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定量、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胎心监护、超声检查、脐动脉血流监测等检查,以避免病情快速进展。日常生活中,患者应注意休息,适度锻炼,保证蛋白质和热量摄入,但无需过度限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