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分散片的保质期一般为1-2年,具体的保质期您可以参考该药的说明书。药品保质期即药品的有效期,指的是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合格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是患者安全用药的保证。超过药品有效期的药物其有效成分降低、杂质和有害成分增加,随意使用过期的药品可能会导致药物毒性反应。患者用药前应明确药品有效期,尤其是拆分过的药品,以免不慎使用过期药,带来严重的用药风险。
对乙酰氨基酚分散片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等。患者在使用本品期间,需注意以下禁忌:
一、禁忌人群: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以免引起过敏反应。
2、肾功能不全者禁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患者禁用,以免加重肝肾损害。
3、本品可通过胎盘或乳汁,可能会对胎儿或乳儿造成影响,故不推荐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使用。
4、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二、禁忌事项:
1、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2、本品过量使用可导致肝脏损伤,患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或遵医嘱使用,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使用本品期间,患者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否则可能导致药物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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