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宁颗粒的保质期一般为1-2年,具体的保质期您可以参考该药的说明书。药品保质期即药品的有效期,指的是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合格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是患者安全用药的保证。超过药品有效期的药物其有效成分降低、杂质和有害成分增加,随意使用过期的药品可能会导致药物毒性反应。患者用药前应明确药品有效期,尤其是拆分过的药品,以免不慎使用过期药,带来严重的用药风险。
以每袋装10g的肺宁颗粒为例,通常一次1袋,一天5次,具体用法用量应以您手中产品的说明书为准。在医生指导下用药的患者应该遵医嘱用药。
饭前或是饭后服用本品没有严格的要求,说明用药时间对药效无显著影响。若是您脾胃功能较差,空腹用药易出现胃肠不适,建议您改成饭后服用本品。
需要注意,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及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体质较弱,对药物的耐受程度较低,容易发生用药风险,因此上述人群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肺宁颗粒。哺乳期妇女若需服用本品,应该暂停哺乳,以防婴儿通过乳汁获得药物而给身体带来不良影响。
按剂量、按疗程服用本品很少发生不良反应,但是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轻度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通常饭后服药可以有所缓解。极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皮肤瘙痒、皮疹、喉头水肿等过敏反应。如果您在用药期间出现不适,且不能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注意:本品为双跨药品,作为处方药时,需凭医生处方购买,其用法用量由医生制定,患者不可以自行调整用药剂量;作为非处方药时,药盒上会有OTC的标志,用药前您需要仔细阅读说明书,明确药物的用法用量、适应症、禁忌症等,按照说明书用药,也可以咨询医生或药师,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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