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磺胺甲噁唑片的保质期一般为1-2年,具体的保质期您可以参考该药的说明书。药品保质期即药品的有效期,指的是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合格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是患者安全用药的保证。超过药品有效期的药物其有效成分降低、杂质和有害成分增加,随意使用过期的药品可能会导致药物毒性反应。患者用药前应明确药品有效期,尤其是拆分过的药品,以免不慎使用过期药,带来严重的用药风险。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为抗菌药,用于敏感菌株所致的感染。服药期间,患者需注意本品与以下药物的合用:

1、本品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所以患者最好不要将本品与尿碱化药合用,如碳酸氢钠片。

2、本品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合用,因为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因此患者要避免将本品与此类药物合用。

3、本品与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等药物同用时,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发生毒性反应,因此当这些药物与本品同时应用时需遵医嘱调整剂量。

4、本品与骨髓抑制药合用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等,所以要尽量避免本品与这种药合用。

5、本品与雌激素类避孕药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少,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因此要避免这种合用。

6、本品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后者潜在的毒性作用,因此要避免本品与溶栓药物合用。

7、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所以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以及以往有肝病史的患者应遵医嘱定期监测肝功能。

8、本品与光敏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作用的增强,使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增加,因此要尽量避免合用。

9、本品不宜与氨苯砜合用,因氨苯砜与本品中的甲氧苄啶合用,两种药物在体内的浓度均可升高,氨苯砜浓度的升高使不良反应增多且加重,所以不要将本品与氨苯砜合用。

10、本品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为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同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因此要尽量避免这种合用。

12、磺吡酮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的分泌,使其血药浓度持久升高,易产生毒性反应,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需要遵医嘱调整本品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患者要遵医嘱定期到医院检查,对本品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医生对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13、本品中的甲氧苄啶可抑制华法林的代谢而增强其抗凝作用,所以尽量不要将本品与华法林合用。

14、本品中的甲氧苄啶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对患者的肾毒性,所以尽量不要将这二者合用。

15、患者应避免本品与青霉素类药物合用,因为本品有可能干扰此类药物的杀菌作用。

16、本品不宜与抗肿瘤药,以及2,6-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合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本品,因为如果将本品与这些药物同用,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

总之,在需要合用其他任何药物前,患者一定都要先咨询医师或药师,获得允许后再合用,以减少用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