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乙红霉素颗粒的保质期一般为1-2年。不同药品其保质期也有不同,因此建议患者购药后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或其说明书上的保质期,尽量在保质期内使用。过期的药品由于其质量和疗效不能得到保证,应尽快丢弃,以免误用。另外,开封后的药品也要在疾病治疗期间内用完,以免药物氧化变质而失效。
琥乙红霉素颗粒是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通过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起到一定抑菌作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具有杀灭作用。它对葡萄球菌、各种链球菌以及革兰氏阳性杆菌都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对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包特氏菌也具有敏感性。此外,本品对厌氧菌、军团菌、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衣原体等也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目前临床上,常见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另外,琥乙红霉素颗粒还可以用于治疗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衣原体肺炎,以及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有时候,本品也用于治疗沙眼衣原体结膜炎、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感染性心内膜炎等疾病。
.2f2b33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