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替沙星眼用凝胶的保质期一般为1-2年。不同药品其保质期也有不同,因此建议患者购药后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或其说明书上的保质期,尽量在保质期内使用。过期的药品由于其质量和疗效不能得到保证,应尽快丢弃,以免误用。另外,开封后的药品也要在疾病治疗期间内用完,以免药物氧化变质而失效。

加替沙星眼用凝胶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急性细菌性结膜炎。患者使用本品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用药前请将个人和家族疾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告诉医生,在医生的指导下排除用药禁忌,合理用药,避免出现严重用药风险。

2、孕妇使用加替沙星眼用凝胶前要咨询医生,只有医生在判断患者用药后的潜在利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孕妇才能使用本品。

3、由于加替沙星可通过人乳汁排出,可能对乳儿有损伤,因此哺乳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该停止哺乳。

4、加替沙星眼用凝胶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结膜下注射使用,也不能直接注入眼前节。

5、患者因该避免使用接触镜,如美瞳、隐形眼镜等,使用过程中患者应避免眼睛、手指和其他物品污染容器瓶口。

6、本品像其他抗生素一样,患者长期使用本品可能导致非敏感菌如真菌的过度生长。所以患者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感染,应停止使用本品,并去医院接受治疗。

7、患者开启本品后最多可使用四周,如果超过四周就不能再继续使用了,以免被敏感菌感染。

8、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药物不良反应,任何严重、持续或进展性情况均须及时与医生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