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胆片的保质期一般为1-2年。不同药品其保质期也有不同,因此建议患者购药后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或其说明书上的保质期,尽量在保质期内使用。过期的药品由于其质量和疗效不能得到保证,应尽快丢弃,以免误用。另外,开封后的药品也要在疾病治疗期间内用完,以免药物氧化变质而失效。
金胆片用于治疗肝胆湿热导致的胁肋胀痛、厌油、口苦、大便干、尿色深黄等,也可用于治疗有上述表现的急/慢性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本品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出现相互作用,影响治疗,故不宜合用,具体如下:
1、本品含有龙胆草,而维生素C可以将龙胆草所含苷类分解成为苷元和糖,从而影响疗效,故不宜同用。
2、本品含有金钱草,患者不宜将本品与东莨菪碱、咖啡因、美加明等弱碱性药物合用,以免降低疗效;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如磺胺嘧啶、复方新诺明合用,以免损伤肾小管和尿路的上皮细胞;不宜与制酸药如西米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合用。
3、患者服用本品期间,不宜吃滋补性中成药,如六味地黄丸、八珍丸、乌鸡白凤丸、十全大补丸、人参归脾丸,以免影响治疗。
金胆片与其他药物之间也可能出现相互作用,所以不建议患者自行合用其他药。就医时,应告知医师您的近期用药情况,以排除合用禁忌。如果服用本品期间,需要合用其他药,请提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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