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氨酸布洛芬颗粒的保质期一般在1-2年,具体时间应以您手中产品的说明书为准。通常来说,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都会印刷在药品的内、外包装上,大部分药物可以在外包装盒的侧面找到,内包装一般都是在袋装药品的封口处、瓶装药品的瓶身标签上、板装药品的侧面锡箔纸上等。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药物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都不能保证,不可继续使用,应及时丢弃。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为解热镇痛药,主要用于治疗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神经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但精氨酸布洛芬颗粒与一些药物合用,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下面列举一些例子供大家参考: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巴氯酚、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会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本品与丙磺舒、苯磺唑酮合用时,布洛芬排泄延迟,丙磺舒、苯磺唑酮促进尿酸排泄作用降低。

出于安全起见,患者用药前最好向医生详细描述自己的近期用药情况等,让医生帮你排除用药禁忌,避免出现严重用药风险,或在需要本品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先咨询医生,得到允许后再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