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药物在室温下通常能存放1-2年,但有一些药物,特别是液体制剂和注射剂,其保质期可能更短,一般为6个月至1年之间。患者在使用卡波姆眼用凝胶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明确药物的保质期限和储存条件。如果药物过期,则不可使用,因为过期的药品不仅疗效降低,还有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导致一些毒副作用。

卡波姆眼用凝胶可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能对症治疗干燥性角膜结膜炎。

本品为一种水凝胶,由固相(基质为卡波姆)和作为分散介质的液相(水)组成。本品所使用的卡波姆是一种与季戊四醇烯丙醚或蔗糖交联的丙烯酸聚合物,这种卡波姆可以形成高粘度的晶状透明凝胶。基于它的水凝胶性质,本品可以黏附于角膜的表面并且可以贮留液体。凝胶的结构会被泪液中的盐分破坏,释放出其中的水分,从而可以保持眼睛湿润,缓解干眼症。

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少见,个别患者可能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但很少见。注意使用时的液滴要小以避免粘连眼皮。本品开封后30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以免引起眼部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