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胃健脾丸的保质期一般在1-2年,具体时间应以您手中产品的说明书为准。通常来说,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都会印刷在药品的内、外包装上,大部分药物可以在外包装盒的侧面找到,内包装一般都是在袋装药品的封口处、瓶装药品的瓶身标签上、板装药品的侧面锡箔纸上等。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药物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都不能保证,不可继续使用,应及时丢弃。

开胃健脾丸用于治疗脾胃虚弱、中气不和导致的腹胀满、嗳气、胸闷、吞酸、恶心呕吐、食少难消化,或者大便溏薄腹泻,或者久泻不止,水谷不化,稍进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则大便次数增多等。本品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出现相互作用,影响治疗,故不宜合用,具体如下:

1、本品不宜与甘遂、大戟、海藻、芫花或分别含有这四种药物的制剂合用,如祛痰止咳颗粒、紫金锭、舟车丸、乳癖消片、心通口服液等,以免出现毒副反应。

2、本品与阿司匹林同时使用,可能导致消化道溃疡,甚至消化道出血;与利尿药合用,可发生药源性毒性;与奎宁、麻黄素合用容易产生沉淀,影响吸收,故不宜合用。

3、本品含有山楂,而山楂含有较多的有机酸,不宜与碳酸氢钠、碳酸化铝、胃舒平、碳酸钙、氨茶碱等碱性药合用,因为会产生酸碱中和反应,使得药效降低;磺胺类药物(如磺胺嘧啶、复方新诺明)在酸性环境中容易析出结晶,对尿道产生刺激,从而可能导致尿闭或血尿,所以不宜与本品同时使用。

开胃健脾丸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也可能发生相互作用,所以患者不宜自行联合用药,如果需要,应提前咨询医师或药师,以减少合并用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