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咽解毒颗粒的保质期一般在1-2年,具体时间应以您手中产品的说明书为准。通常来说,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都会印刷在药品的内、外包装上,大部分药物可以在外包装盒的侧面找到,内包装一般都是在袋装药品的封口处、瓶装药品的瓶身标签上、板装药品的侧面锡箔纸上等。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药物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都不能保证,不可继续使用,应及时丢弃。
利咽解毒颗粒具有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的功效,用于缓解外感风热所致咽痛、咽干、喉咙红肿、发热、恶寒等症。现代研究表明,该药有解热、抗炎的药理作用。临床上将本品用于治疗急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炎等。以下为本品的合用禁忌:
1、该药含有玄参,不能与藜芦及其制品合用,如三七血伤宁胶囊、神州跌打丸等。
2、该药含有贝母、天花粉,天花粉为瓜蒌的根,根据中药“十八反”的合用禁忌,不能与川乌、草乌、附子及其制品合用,如右归胶囊、大活络胶囊、附子理中丸等。
3、服用该药期间不宜服用滋补性中药,如人参、大枣、龙眼等,滋补药的药性偏温热,可能会加重体内的热证,不利于病情的恢复。
本品与其他药物合用也可能会影响药效或增加毒副作用,因此服药期间请患者不要自行合用其他药物,如必须合用,请先咨询医生得到允许后再进行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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