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性角色也就是性别角色,指男女两性在社会学上的差别,也就是在社会生活中由于性别不同而造成的角色差别。人无论男女,一生下来,社会总是期待着他(她)能获得与自身性别相适应的一定的特征。譬如,受欢迎的男性特征是身材高大、行动敏捷、意志坚强、注重现实、理智、自信等,受欢迎的女性特征是性情温柔、有礼貌、会打扮、感情丰富、漂亮、和顺等。在3至5岁以前,一个孩子是男性还是女性,在人们社会心理上便已定型,从孩子这方面说,他(她)们也正是随着父母的抚养及其在社会接触中,接受了男性应如何如何、女性应如何如何、男女之间的交往应如何如何等一套社会规范的影响,渐渐形成了心理上的性别差异,形成了社会学上的性别角色差异和性别角色行为。如,男孩常舞枪弄棒,女孩喜欢抱娃娃,在社会分工中,有些活动由男人承担(如搬运等),有些活动由女人承担(如保育等)。家庭和社会通过这一过程的教育,使孩子懂得了什么是社会所公认的男性特质或女性特质,这一过程进行得好与不好,对终生有极大的影响。

可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父母不懂得这个道理,为了填补心理上希望有男(或有女)的要求,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异性装扮,或男扮女装,或女扮男装,甚至取异性名字。这样做,会影响孩子个性的正常发展,波及到将来的恋爱婚姻;严重者成人后可能出现性心理障碍,如同性恋、异装癖等。儿童期是大脑发育的关键期,大脑的发育有较大的可塑性,性角色发展的方向和环境中的刺激密切相关。所以,做父母的一定不能随心所欲地把孩子装扮成异性,如果孩子是两性畸形,应尽早治疗。

对儿童的性角色教育从一生下来就应开始,各种非语言的和语言的潜移默化,都是教育的途径。在给孩子取名字时,就要使他(或她)进入一个性角色的系统中,孩子在3岁左右,已经较多地意识到自己和别人的衣着打扮,4至6岁时,好奇心常促使孩子探究自己的身体与异性身体的差别,开始进入性角色,这时给孩子穿衣服要特别注意样式。随着不断发育,男孩就会在父亲活动方式的影响下模仿和参加各种活动,女孩就会在母亲活动方式影响下模仿和参加各种活动。当孩子的行为出现相应的性别倾向后,父母应继续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性角色方面的强化教育,对孩子符合性别的行为报以微笑、赞许和鼓励,对不符合性别的行为予以劝导和制止。这样,随着年龄的增长,男孩的男性度越来越强,女孩的女性度越来越强,合乎性别的活动方式和角色也就固定下来了。

可见,男女性别角色差异的形成,是由遗传因素、环境因素和教育因素协同影响和交互作用的结果,遗传因素是性别角色差异的物质基础和自然前提,但仅仅是遗传因素并不能形成男女心理发展的性别差异,因为男女心理发展主要不是生理发展的过程,而是在环境因素和教育因素作用下的人类社会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