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清热暗疮胶囊能放1-2年,具体应以您所购药品说明书的保质期为准。请您在购买清热暗疮胶囊后认真阅读说明书,明确本品的保质期,并在保质期内使用。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发现药品过期,需尽快丢弃,以免家人或自己误用,造成不必要的用药风险。此外,患者也应按说明书的贮藏条件保存好药品,以免保存不当导致药品性状发生改变。

清热暗疮胶囊具有清热解毒,凉血散瘀,泻火通腑的功效,一般用于痤疮(粉刺)、疖痈等。以下为本品的禁忌:

1、本品含有大黄、穿心莲等多种寒凉泻利的中药,孕妇应谨慎服用,以免影响胎儿发育。

2、儿童、哺乳期妇女、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对药物耐受性较差,建议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者若病情比较严重,如有较多脓肿、囊肿、脓疱等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药性寒凉,对脾胃有一定刺激性,长期腹泻或脾胃虚寒(可见腹部冷痛、喜暖等)的患者建议谨慎服用本品。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大便稀不成形的患者应停止服用。

5、本品含有金银花、大黄、穿心莲等多种中药,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首次服用或属于过敏体质者,如出现皮疹、药物热或皮肤瘙痒等症状,应咨询医生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