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寒活络丸的保质期一般在1-2年,具体时间应以您手中产品的说明书为准。通常来说,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都会印刷在药品的内、外包装上,大部分药物可以在外包装盒的侧面找到,内包装一般都是在袋装药品的封口处、瓶装药品的瓶身标签上、板装药品的侧面锡箔纸上等。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药物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都不能保证,不可继续使用,应及时丢弃。

散寒活络丸具有追风散寒,舒筋活络的功效,一般用于风寒湿邪引起的肩背疼痛,手足麻木,腰腿疼痛,行步困难等。本品含有川乌、草乌,其主要成分为乌头碱,有一定毒性,与一些药物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具体如下:

1、本品不宜与含有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的中成药合用,如半夏泻心丸、牛黄川贝枇杷液、止咳橘红颗粒(含瓜蒌)等。该配伍属于中药合用禁忌“十八反”范畴。

2、本品不宜与含朱砂的制剂同服,如朱砂安神丸、天王补心丹、柏子养心丸等。朱砂主要成分为硫化汞。因乌头碱与含硫化汞的制剂合用,对胃黏膜有刺激作用,并会对神经系统、肾脏有一定的损害。

3、本品不宜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如庆大霉素等,可能会增加后者对听神经的损害。

4、乌头碱的药用剂量和中毒剂量比较相近,因此患者使用本品的同时不宜与含有乌头类成分的其他中成药合用,如大活络丸(含草乌)、儿童清肺丸(含麻黄)等,以免服用过量,增加中毒风险。

本品与其他药物合用也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因此服药期间请患者不要自行合用其他药物,如必须合用,请先咨询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