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斛夜光丸的保质期一般为1-2年。不同药品其保质期也有不同,因此建议患者购药后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或其说明书上的保质期,尽量在保质期内使用。过期的药品由于其质量和疗效不能得到保证,应尽快丢弃,以免误用。另外,开封后的药品也要在疾病治疗期间内用完,以免药物氧化变质而失效。
石斛夜光丸具有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的功效,一般用于治疗由肝肾两亏所致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以下为本品的合用禁忌:
1、本品中含有人参,不宜与藜芦及含有藜芦的制品合用,如三七血伤宁胶囊、神州跌打丸等。两者合用,可能会影响人参的吸收,降低药效。莱菔子、五灵脂、皂荚及含有这些药物的中成药,如痰饮丸(含莱菔子)、舒肝调气丸(含五灵脂)、利胆石颗粒(含皂荚)等,都可能会影响人参的补气效果,患者应注意避免合用。
2、本品含有甘草,不宜与海藻、大戟、甘遂、芫花及含有这些药物的制品合用,如乳癖消片、祛痰止咳颗粒、宫炎康颗粒等。两者合用,可能降低甘草的药效,影响疾病治疗。甘草也可能与噻嗪类利尿剂(如呋塞米、氢氯噻嗪)、阿司匹林等西药发生相互作用。
3、本品含有五味子,呈酸性,不宜与碱性较强的药物合用,如氨茶碱、胃舒平、碳酸氢钠片等。两者合用可发生酸碱中和反应,降低药物疗效。
本品与其他药物合用也可能会影响药效或增加毒副作用,因此服药期间请患者不要自行合用其他药物,如必须合用,请先咨询医生得到允许后再进行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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