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清热止咳合剂的保质期一般在1-2年,具体时间应以您手中产品的说明书为准。通常来说,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都会印刷在药品的内、外包装上,大部分药物可以在外包装盒的侧面找到,内包装一般都是在袋装药品的封口处、瓶装药品的瓶身标签上、板装药品的侧面锡箔纸上等。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药物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都不能保证,不可继续使用,应及时丢弃。
患儿服用小儿清热止咳合剂期间,不宜服用甘遂、大戟、海藻、芫花,或者分别含有这四种药的制剂,如祛痰止咳颗粒、紫金锭、舟车丸、乳癖消片、心通口服液等,以免出现毒副反应;不宜服用滋补性中药,如阿胶、人参、肉桂,以免影响治疗;不宜使用可待因、吗啡、度冷丁、苯巴比妥等具有中枢抑制作用的药物,因为本品可能加重麻醉效果,从而过度抑制呼吸中枢;不宜使用维生素C、烟酸片、谷氨酸等药物,因本品含有的黄芩可能会被这些药物影响,导致药效降低。
小儿清热止咳合剂与其他药物合用,也可能出现相互作用,导致药效降低或者增加毒副反应。另外,儿童相较于成人,脏器的解毒、排泄等功能还未发育完全,承受力相对较弱,多种药物同时作用下,更容易出现不良反应。所以,不建议家长自行给孩子合用其他药,如果需要,应提前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排除合并用药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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