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肺败毒颗粒的保质期一般为1-2年,具体的保质期您可以参考该药的说明书。药品保质期即药品的有效期,指的是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合格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是患者安全用药的保证。超过药品有效期的药物其有效成分降低、杂质和有害成分增加,随意使用过期的药品可能会导致药物毒性反应。患者用药前应明确药品有效期,尤其是拆分过的药品,以免不慎使用过期药,带来严重的用药风险。
宣肺败毒颗粒具有宣肺化湿、清热透邪、泻肺解毒的功效,用于治疗湿热郁肺导致的疫病。以下为服用本品的一些禁忌:
一、禁忌人群:
1、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本品。
2、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禁用本品。
3、肝肾阴虚者不宜使用本品。肝、肾功能不全者及心动过速者应谨慎使用本品。肝功能异常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本品,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
4、本品含麻黄,有兴奋作用,运动员应谨慎使用。
二、禁忌事项: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结块、变色等)时,禁止服用。
2、患者服药期间,饮食应该清淡,不要吃生冷油腻的食物,并且戒烟戒酒,这样有助于身体的恢复。
3、本品为处方药,患者不能自行服用,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服用本品。服药期间如需合用其他药物,请务必先咨询医生,不可擅自合用,以免发生药物相互作用,影响或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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