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药物在室温下通常能存放1-2年,但有一些药物,特别是液体制剂和注射剂,其保质期可能更短,一般为6个月至1年之间。患者在使用养阴清肺颗粒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明确药物的保质期限和储存条件。如果药物过期,则不可使用,因为过期的药品不仅疗效降低,还有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导致一些毒副作用。

养阴清肺颗粒由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组成,因其含有含有玄参、白芍、川贝母、甘草,根据中药“十八反”配伍禁忌可知,本品不宜与藜芦、川乌、草乌、附子、海藻、大戟、甘遂、芫花以及含有以上药物的中药制剂合用,如神州跌打丸(含藜芦)、透骨镇风丸(含川乌、草乌、附子)、内消瘰疬丸(含海藻)、舟车丸(含大戟、甘遂、芫花)等。

本品和其他药物合用,也可能发生药物相互作用,降低药物疗效或增加毒副作用。因此,为确保安全用药,患者用药期间如需合用任何其他药物,请务必先咨询医生,绝不可擅自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