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味欧曲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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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味欧曲丸,中成药名。由欧曲(制)、铁棒锤、肉桂、藏菖蒲、安息香、红花、天竺黄、肉豆蔻、丁香、豆蔻、草果、镰型棘豆、诃子、人工麝香、乳香、决明子、黄葵子、儿茶组成。具有清热、杀疠、开窍的功效。用于麻风、湿疹,四肢关节红肿,黄水病,风邪毒气引起的一切疾病。
通用名称
汉语拼音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欧曲(制)、铁棒锤、肉桂、藏菖蒲、安息香、红花、天竺黄、肉豆蔻、丁香、豆蔻、草果、镰型棘豆、诃子、人工麝香、乳香、决明子、黄葵子、儿茶。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色的水丸;气微香,味涩、苦。
主要功效
清热、杀疠、开窍。
适应病症
本品用于麻风、湿疹,四肢关节红肿,黄水病,风邪毒气引起的一切疾病。
规格
(1)每丸重0.5g(藏医);(2)每10丸重2g(蒙医)。
用法用量
1、蒙医:一次5-11丸,临睡前温开水服用。
2、藏医: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部分患者如出现心悸,胸闷,四肢麻木,口唇发麻,恶心等症状者,应减量或停用。
禁忌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含汞化合物,不宜长期服用。
2、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应定期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检查肝、肾功能,如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方法
密封。
有效期
18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BC-0183-95。
附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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