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心安神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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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心安神口服液,中成药名。由人参、酸枣仁、首乌藤、麦冬、当归、地黄、灯心草组成。具有益气养阴,清心安神的功效。用于神经衰弱属气阴两虚证者,症见失眠多梦,易醒,心烦口干,头昏头晕,神疲乏力。
通用名称
汉语拼音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人参、酸枣仁、首乌藤、麦冬、当归、地黄、灯心草。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味甘、苦。
主要功效
益气养阴,清心安神。
适应病症
本品用于神经衰弱属气阴两虚证者,症见失眠多梦,易醒,心烦口干,头昏头晕,神疲乏力。
规格
每瓶装100ml。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ml,一日2次,15天为一个疗程。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方法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6007(B-1007)-2014Z。
附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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