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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羟氨苄颗粒

头孢羟氨苄颗粒,西药名。为全身用抗菌药。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通用名称

头孢羟氨苄颗粒

英文名称

Cefadroxil Granules

汉语拼音

Toubaoqiang´anbian Keli

药品类型

全身用抗菌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

6.50元-21.00元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性状

本品为可溶颗粒,味甜。

适应症

1、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2、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规格

按C16H17N3O5S计(1)0.125g;(2)0.25g。

用法用量

将本品溶解于40℃温开水后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天1-2g,分2-3次服用。

2、儿童常用量:一天按体重30mg/kg,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患者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

3、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制订给药方案,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时,每12小时服药500mg;10-25ml/min时,每24小时服药500mg;0-10ml/min时,每36小时服药500mg。

不良反应

1、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5%,以恶心、上腹部不适、食欲下降等胃肠道反应为主。

2、少数患者尚可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也可出现尿素氮、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禁忌

对有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史者和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较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

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基酸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

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

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6、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用药需有确切适应症。本品亦可进入乳汁,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须权衡利弊后应用。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老年用药: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9、药物过量:

(1)无尿病人过量服用本品达1g后,需进行6-8小时血液透析才可将63%本品排出体外。

(2)6岁以下儿童过量服用本品,若少于250mg/kg,只需一般支持治疗和临床密切观察;若超过250mg/kg,则应立即洗胃以促进胃排空。

药物相互作用

丙磺舒可提高本品血药浓度,延缓肾排泄。

药理作用

头孢羟氨苄为第一代口服的头孢菌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产生杀菌作用。对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等大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和淋球菌亦有一定抗菌活性。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属及脆弱拟杆菌等对本品耐药。

毒理作用

1、头孢羟氨苄毒性低。给新生小鼠12600mg/kg的高剂量未发生死亡;犬每日口服本品600mg/kg,大鼠每日口服本品1000mg/kg,连续6个月,对各组织器官未产生毒性反应。

2、生殖毒性:小鼠和大鼠给予头孢羟氨苄剂量达人用剂量的11倍,未见对生育力和胎儿的影响。然而,尚未对妊娠妇女进行充分和严格的临床研究,动物的生殖研究并不能完全预测人类的反应,只有在明确需要时,头孢羟氨苄才能用于怀孕期妇女。

药代动力学

1、据文献资料报道,头孢羟氨苄口服吸收良好,受食物影响小。空腹单剂量口服0.5或1.0g后约1-2.5小时达血药峰浓度,平均Cmax分别为16μg/ml或28μg/ml。

2、体内有效浓度维持较持久,给药后12小时仍可测得微量,血消除半衰期(t1/2)约为2.25小时。食物对血药峰浓度和t1/2均无明显影响。头孢羟氨苄自胃肠道的吸收较头孢氨苄和头孢拉定缓慢,但维持的血药浓度较后两者持久。蛋白结合率约为20%。在体内分布广泛,口服1.0g后2-5小时,痰、胸水和肺组织中的浓度分别为1.3mg/L、11.4mg/L、7.4mg/L;骨骼、肌肉和滑囊液中的药物浓度分别为同期血药浓度的23%、31%和43%。胆汁药物浓度较血药浓度为低。头孢羟氨苄可进入胎盘,也可随乳汁分泌。90%以上的药物以原形从尿液排泄、24小时累积排出给药量的86%,尿液中药物浓度高。血液透析有助于清除头孢羟氨苄。

贮藏方法

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鉴别

1、取本品1袋,加稀乙醇适量振摇2-3分钟,并用稀乙醇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羟氨苄(按C16H17N3O5S计)25mg的溶液,静置,取上清液1ml,加碱性酒石酸铜试液0.5ml,摇匀,即显墨绿色。

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查

1、酸度:取本品,加水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羟氨苄(按C16H17N3O5S计)5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4.5-6.0。

2、有关物质:取含量测定项下的细粉适量,加流动相A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羟氨苄(按C16H17N3O5S计)1mg的溶液,滤过,取续滤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照头孢羟氨苄项下的方法测定,含7-氨基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与α-对羟基苯甘氨酸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均不得过标示量的1.0%;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1.0%)。

3、干燥失重: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2.0%(通则0831)。

4、其他:应符合颗粒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4)。

含量测定

1、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头孢羟氨苄,按C16H17N3O5S计0.15g),置100ml量瓶中,加头孢羟氨苄有关物质项下的0.02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适量,加上述0.02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羟氨苄(按C16H17N3O5S计)0.3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照头孢羟氨苄项下的方法测定,即得。

2、本品含头孢羟氨苄(按C16H17N3O5S计)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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