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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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词术语成果转化与规范推广项目
审核认证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西药名。为抗菌药。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的治疗。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药品类型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帕珠沙星。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的治疗。
规格
0.3%(以帕珠沙星计)。
用法用量
滴眼,每次1-2滴,一日4次,通常7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国内Ⅱ、Ⅲ期临床试验显示,在共计509例细菌性结膜炎患者采用0.3%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治疗后,共有7例发生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5%),主要表现为眼局部的刺痛感、烧灼感、眼痒等,程度为轻到中度。试验中未发现有全身性不良反应。
禁忌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对帕珠沙星以及喹诺酮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4天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宜长期连续使用。
3、如使用后出现眼局部刺痛感、烧灼感等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
4、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手、眼睛等部位。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首先确认临床致病菌对本品的敏感性,且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7、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禁用于孕妇。对于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慎用,如考虑应用则应停止哺乳。
10、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对G+菌如葡萄球菌、链球菌、肠球菌,对G-菌如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伯菌、阴沟肠杆菌、柠檬酸杆菌、醋酸钙不动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均有良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某些厌氧菌也有良好的抗菌活性。
毒理作用
重复给药毒性:大鼠静脉注射甲磺酸帕珠沙星4、13、39和130mg/kg/天,连续3个月后,130mg/kg组大鼠A/G(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升高。少数大鼠可见关节软骨空洞形成,但猴静脉注射甲磺酸帕珠沙星26、52及104mg/kg/天,连续13周后,未出现药物引起的异常反应。本品对家兔眼睛滴眼后未发现刺激作用和毒性,家兔溶血试验呈阴性。
药代动力学
用本品给日本大耳兔多次滴眼后,在兔眼的泪液、房水、结膜和角膜药物达峰时间分别为5mm、30mm、15mm、30min,达峰浓度分别为868.6土579.9μg/g、1.544士0.4104μg/ml、4.833±1.166μg/g、9.740±2.420μg/g。
贮藏方法
遮光,密闭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012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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