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环丙沙星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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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词术语成果转化与规范推广项目
审核认证
盐酸环丙沙星眼膏,西药名。为广谱抗菌药。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药品类型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环丙沙星。
性状
眼部用软膏,黄色。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规格
2.5g:7.5mg。
用法用量
经眼给药:一次约0.1g,一日2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主要为局部一过性刺激症状。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并采用相应措施。
2、不宜长期使用。
3、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1、盐酸环丙沙星属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其作用机制是通过阻止细菌中的DNA旋转酶,干扰DNA功能,导致细菌死亡。
2、对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杀菌作用,对淋球菌作用最强;对革兰阳性菌亦有一定的杀菌效果。又与其他抗生素无交叉耐药性。
贮藏方法
密闭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430)-2003Z。
鉴别
1、取本品适量(约相当环丙沙星3mg),加盐酸液(0.1mol/L)5ml,加热使基质融化,搅拌,放冷后,使基质析出分取水层溶液3ml,滴加碘化铋钾试液,即产生橘黄色沉淀。
2、在含量测定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查
应符合眼膏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IG)。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ⅤD)测定。
1、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腈-0.05mol/L枸橼酸溶液(18:82)(用三乙胺调节pH值至3.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77nm。理论板数按环丙沙星峰计算应不
低于2000,环丙沙星峰与相邻杂质峰的分离度应符合规定。
2、测定法:精密称取本品适量(约相当于环丙沙星8mg),置50ml烧杯中,加0.1mol/L盐酸溶液30ml,置水浴上加热,充分搅拌使环丙沙星溶解,再置冰浴中冷却,使基质凝固后,分取溶液,同法提取3次,提取液并入100ml量瓶中,加0.1mol/L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10ml,置50ml量瓶中,加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另精密称取盐酸环丙沙星对照品适量(约相当于环丙沙星16mg),置200ml量瓶中,加0.1mol/L盐酸溶液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10ml,置50ml量瓶中,加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对照品溶液。精密量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μl,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即得。
3、本品含盐酸环丙沙星按环丙沙星(C17N18FN3O3)计算,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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