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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贝林

洛贝林,西药名。常用制剂有注射剂等。为呼吸系统用药。主要用于新生儿窒息,吸入麻醉药及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如吗啡、巴比妥类药物)中毒,一氧化碳引起的窒息。也用于肺炎、白喉等传染病引起的呼吸衰竭。

通用名称

洛贝林

英文名称

Lobeline

汉语拼音

Luobeilin

药品类型

呼吸系统用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甲类

参考价格

10.95元-53.16元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洛贝林、盐酸洛贝林。

性状

盐酸洛贝林注射液: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新生儿窒息,吸入麻醉药及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如吗啡、巴比妥类药物)中毒,一氧化碳引起的窒息。也用于肺炎、白喉等传染病引起的呼吸衰竭。

规格

(1)硫酸洛贝林注射液:3mg/1ml;5mg/1ml;10mg/1ml。

(2)盐酸洛贝林注射液:1ml:3mg。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硫酸洛贝林注射液:

1、皮下或肌内注射:成人一次3-10mg,极量一次20mg,50mg/d;儿童一次1-3mg。

2、静脉注射:成人一次3mg,极量一次6mg,20mg/d;儿童一次0.3-3mg。静脉注射应缓慢。必要时30min可重复一次。

盐酸洛贝林注射液:

1、静脉注射:

(1)常用量:成人一次3mg。

(2)极量:一次6mg,一日20mg。

(3)小儿:一次0.3-3mg,必要时每隔30分钟可重复使用:。

(4)新生儿窒息可注入脐静脉3mg。

2、皮下或肌内注射:

(1)常用量:成人一次10mg。

(2)极量:一次20mg,一日50mg。

(3)小儿:一次1-3mg。

不良反应

1、恶心、呕吐、腹泻、呛咳、震颤、头痛、眩晕。

2、剂量过大可引起心动过速、传导阻滞、血压下降、呼吸抑制、强直性阵挛性惊厥和昏迷。

禁忌

1、妊娠期妇女禁用。

2、低血压、心动过速或传导阻滞者禁用。

注意事项

硫酸洛贝林曾用作口服戒烟药。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可选择性兴奋颈动脉体化学感受器而反射性兴奋呼吸中枢。作用持续时间短,安全范围较大。

药代动力学

静脉注射后,其作用持续时间短,一般为20分钟。

贮藏方法

避光贮存。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盐酸洛贝林注射液: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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