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曲林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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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曲林钠胶囊,西药名。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所遗留的痉挛性肌张力增高状态,如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性瘫痪、多发性脑血管硬化等。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丹曲林钠。
性状
本胶囊内容物为橙黄色结晶性粉末。
适应症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所遗留的痉挛性肌张力增高状态,如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性瘫痪、多发性脑血管硬化等。
规格
25mg。
用法用量
口服。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一般情况下,起始量可用25mg,一日1次,以后每周逐渐增加,最高至50mg,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可能出现肌无力、嗜睡、头晕目眩、疲劳不适、腹泻,罕见的有心动过速、血压不稳、胸腔积液、心包炎、血尿、排尿障碍等,必要时需停药。长期使用可能引起肝肾功能损害。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
2、肝肾功能障碍。
3、功能性痉挛状态。
4、关节病变及外伤后肌痉挛。
5、35岁以上及应用雌激素的妇女。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2、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及肝病史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5岁以下的儿童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丹曲林钠是一种直接作用于骨骼肌的肌松剂。其主要作用部位是骨骼肌的肌浆网,通过抑制肌浆网释放钙离子而减弱肌肉收缩。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吸收慢,不完全。经肝脏代谢后其代谢产物由肾脏排出体外,成人口服100mg后其半衰期(t1/2)平均为8.7小时,骨骼肌松弛的时间及程度与应用剂量相关。
贮藏方法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204)-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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