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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氨肽

眼氨肽,西药名。常用剂型有注射液、滴眼剂。为眼科用药。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通用名称

眼氨肽

英文名称

Ocular Extractives

汉语拼音

Yan’antai

药品类型

眼科用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非医保

参考价格

10.50元-26.00元

成分

眼氨肽滴眼液:为牛或猪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1ml相当于鲜牛眼球2.5g。

眼氨肽注射液:主要成分为牛或猪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沉淀蛋白质制得的灭菌水溶液。

性状

眼氨肽滴眼液:无色的澄明液体。

眼氨肽注射液: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眼氨肽滴眼液:适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

眼氨肽注射液:适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规格

眼氨肽滴眼液:5ml:12.5g。

眼氨肽注射液:1ml︰1g;1ml︰2.5g;2ml︰2g;2ml︰5g。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眼氨肽滴眼液: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眼氨肽注射液:

1、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l(1支),一日1次,15-30天为1疗程。

2、球结膜下注射:一次0.5ml,一日1次,12-15天为1疗程。

3、眼浴:将本品用生理盐水稀释5倍,用眼杯洗眼,一日1-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化脓性眼病患者,局部禁用。

注意事项

眼氨肽滴眼液:

1、本品易被细菌污染,开瓶后宜在10日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眼氨肽注射液:

1、眼敷、眼浴等适于不宜注射用药的急性患者。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4、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5、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6、药物过量:尚无确切报道。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含有多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及微量钙、镁等。有促进眼组织的新陈代谢伤痕愈合、吸收炎性渗出,并能促进眼角膜上皮组织的再生。

贮藏方法

密闭,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眼氨肽滴眼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0879)-2002。

眼氨肽注射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087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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