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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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拉依,由齐多夫定、拉米夫定、依非韦伦三种药物组成,为抗病毒药。常用剂型一般为片剂,用于治疗HIV感染。本品中的拉米夫定、依非韦伦为医保乙类药物,齐多夫定片尚未纳入医保范围。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药品类型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齐拉依的组成成分为齐多夫定、拉米夫定、依非韦伦。
性状
齐多夫定片:本品为白色片或薄膜衣片,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至浅黄色。
拉米夫定片: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依非韦伦片:本品为黄色类胶囊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适应症
主要用于治疗HIV感染。拉米夫定还可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氨酶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规格
齐多夫定片:0.1g;0.3g。
拉米夫定片:0.1g;0.15g;0.3g。
依非韦伦片:50mg;200mg;600mg。
用法用量
齐多夫定片:
1、成人用药剂量口服:本品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的推荐剂量为每日500或600mg,分2-3次给药。另外,一些研究结果表明,每日1000mg,分次给药的方案是有效的。每日低于1000mg剂量的齐多夫定对HIV感染引起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是否有治疗及预防作用目前尚不清楚。
2、用于预防母婴传播的剂量:下列齐多夫定的剂量已证实有效:口服,本品用于妊娠妇女(孕周>14周)的推荐剂量是每日500mg(每次100mg,每日五次)至开始分娩。在生产期间齐多夫定需静脉给药2mg/kg,给药时间为1小时以上。随后继续静脉注射1mg/kg/每小时至脐带结扎。
3、新生儿:应按2mg/kg的剂量给予齐多夫定口服液。每6小时服药一次。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并持续服至6周。不能口服的婴儿应静给予齐多夫定1.5mg/kg,每6小时给药一次,每次给药时间大于30分钟。
4、血液系统不良反应患者的剂量调整:对于血红蛋白水平降至7.5g/dl(4.65mmol/l)-9g/dl(5.59mmol/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降至0.75*109-1.0*109/L的患者,应减少齐多夫定的用量或中止齐多夫定的治疗。
5、肾功能损害者的用药剂量:与健康人相比,晚期肾衰患者齐多夫定的血浆峰浓度高出50%,系统暴露(以齐多夫定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表示)增加100%,而半衰期无明显改变。肾功能的衰竭主要引起葡萄糖苷酸代谢物的贮积,该代谢物无毒性作用。晚期肾衰患者每日使用300-400mg为合适的剂量。治疗中应根据患者的血液学参数及临床反应调整剂量。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对齐多夫定的排泄无明显影响,而其葡萄糖苷酸代谢物的排泄增加。对于进行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的晚期肾病患者,推荐剂量为每6-8小时100mg。
6、肝功能受损者的用药剂量:从肝硬化患者中得到的资料表明,肝功能受损患者由于葡糖醛酸化作用的减弱而引起齐多夫定的蓄积。肝功能受损患者须进行剂量调整,但因资料有限,目前尚无理想的推荐方案。如果无法监测齐多夫定的血浆浓度,医师应特别注意患者有无不耐受的征象,并适当调整和/或延长用药间隔。
拉米夫定片:
1、本品应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00mg,饭前或饭后服用均可。
2、疗程:
(1)对于HBeAg阳性的病人,根据已有的研究资料,建议应用本品治疗至少一年,且在治疗后发生HBeAg血清转换(即HBeAg转阴、HBeAb阳性),HBVDNA转阴,ALT正常,经过连续2次,至少间隔3个月检测确认疗效巩固,可以考虑终止治疗。
(2)对于HBeAg阴性的病人,尚未确定合适的疗程,在发生HBsAg血清转换或治疗无效(HBVDNA水平或ALT水平仍持续升高)者,可以考虑终止治疗。
(3)对于考虑出现YMDD变异的病人,如果其HBVDNA和ALT水平仍低于治疗前,可在密切观察下继续用药,必要时加强支持治疗。如果其HBVDNA和ALT持续在治疗前水平以上,应加强随访,在密切监察下由医师视具体情况采取适宜的疗法。如果经过2次,至少间隔3个月检测确认HBeAg血清转换,HBVDNA转阴,可考虑终止治疗。对于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合并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的病人,不宜轻易停药,并应加强对症保肝治疗。
(4)如果治疗期间HBVDNA和ALT仍持续在治疗前水平以上,治疗前HBeAg阳性的病人未出现HBeAg血清转换,提示治疗无效,可考虑终止治疗。对显示有肝脏组织学检查等其它临床指征的,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出现病情进展合并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的病人,不宜轻易停药,并应加强对症保肝治疗。
(5)如果终止拉米夫定治疗,在停药后至少4个月内,医生应对病人进行密切随访观察(随访频率根据病人情况而定),定期检测ALT和胆红素水平、HBVDNA和HBeAg情况,以防肝炎复发。4个月后,可根据临床需要继续随访病人。
3、肾功能损伤者:由于肾清除功能下降,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服用本品后,血清拉米夫定浓度(药时曲线下面积AUC)有所升高。考虑到剂量调整的准确性,拉米夫定100mg片剂禁用于血清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慢性乙型肝炎病人。
4、肝功能损伤者:对有严重肝功能损伤者,包括晚期肝病等待接受肝移植患者的研究数据表明,除非患者合并肾功能损害,否则单纯肝功能不全不会对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有显著影响。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提示,对有中度或重度肝脏损害的患者不必调整用药剂量。
依非韦伦片:
1、成人:本品与蛋白酶抑制剂和/或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NRTIs)合用的推荐剂量为口服600mg,每天1次。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另服。为改善对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耐受性,在治疗开始的二至四周以及持续出现这些症状的患者中,建议临睡前服药(见【不良反应】)。
2、抗反转录病毒药联合治疗:本品必须与其他抗反转录病毒药联合使用。
3、青少年和儿童(17岁及以下):本品与蛋白酶抑制剂和/或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NRTIs)合用的推荐剂量如下。本品仅可用于确信能吞咽片剂的儿童。本品推荐空腹、睡前服用。尚未进行本品用于3岁以下儿童或体重低于13kg儿童的研究。
(1)13-15kg儿童,每日一次每次200mg。
(2)15-20kg儿童,每日一次每次250mg。
(3)20-25kg儿童,每日一次每次300mg。
(4)25-32.5kg儿童,每日一次每次350mg。
(5)32.5-40kg儿童,每日一次每次400mg。
(6)≥40kg儿童,每日一次每次600mg。
不良反应
齐多夫定片:
1、成人:
(1)最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贫血症(必要时输血),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白细胞减少。当高剂量用药(1200-1500mg/天)或晚期HIV惠者(尤其是治疗前骨髓储量少的患者),特别是CD4+细胞数低于100/mm3患者易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必要时减少用药量或停止治疗(参照用法用量)。用本品治疗前嗜中性粒细胞数、血红蛋白和血清中维生素B12低的患者,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的患者(参照药物相互作用)。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生率增加。
(2)大规模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其他不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厌食、腹痛、头痛、皮疹、低热、肌痛、异感症、失眠不适、虚弱、消化不良。其中恶心是应用齐多夫定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其他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报道的并非均比安慰组高。晚期HIV患者用本品治疗时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严重头痛、肌痛、失眠。早期HIV患者用本品治疗时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呕吐、厌食、不适或虚弱。其他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嗜睡、腹泻、头晕、多汗、呼吸困难、肠胃胀气、味觉异常、胸痛、智力下降、焦虑、尿频、抑郁症、全身疼痛、寒战、咳嗽、荨麻疹、瘙痒和流感样综合症。这些不良反应和其他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安慰剂组和治疗组相似。安慰剂对照研究和开放研究表明服用本品几周后恶心和其他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都会降低。
(3)服用本品的患者有可能出现下列事件:肌病;各类血细胞减少伴随骨髓再生不良和单一血小板减少症; 乳酸中毒;肝病如伴有脂肪变性的严重的肝肿大;血中肝酶浓度和胆红素升高;胰腺炎;指甲、皮肤和口腔黏膜色素沉着。上述症状可能是疾病发展的表现也可能是服用本品出现的不良反应。上述症状和应用本品之间的关系很难判定,特别是晚期HIV病患者应用本品治疗时,如果病状严重,减少或暂停本品治疗也许有助于判定和处理这些症状。
(4)在开放试验中报道有患者出现惊厥和其他脑病,很难判定这些事件和使用本品之间的关系。重要证据表明本品对HIV有关的神经系统紊乱有全面的益处。
2、儿童:因缺乏安慰剂对照,感染HIV的儿童患者的不良反应资料仅限于开放研究,同成年人一样,最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贫血症(必要时输血),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白细胞减少症。必要时调整剂量(参照用法用量)。儿童应用本品的不良反应和成人应用本品的不良反应相似。
3、联合用药的不良反应:本品的HIVID联合用药的安全性资料有限,医师应全面掌握HIVID性质和有关的不良反应。
拉米夫定片:
1、乳酸酸中毒和伴有脂肪变性的严重肝肿大。
2、停止治疗后乙型肝炎加重。
3、出现耐药性HIV-1感染的风险。
4、出现耐药性HBV感染的风险。
依非韦伦片:
1、临床研究中依非韦伦通常有良好的耐受性。依非韦伦已在超过9000名患者中得到验证。在与蛋白酶抑制剂和/或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联合用药的临床对照研究中,1008名患者每天服用600mg本品,发生率高于5%且与治疗有关的中重度最常见不良事件是皮疹(11.6%)、头晕(8.5%)、恶心(8.0%)、头痛(5.7%)和乏力(5.5%)。对照组中恶心的发生率更高。与本品有关的最值得注意的不良事件为皮疹、神经系统症状和精神症状。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会增加依非韦伦的暴露,并且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见【注意事项】)。
2、临床研究中其他一些较少发生的与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过敏反应、协调异常、共济失调、精神混乱、昏迷、眩晕、呕吐、腹泻、肝炎、注意力不集中、失眠、焦虑、异梦、困倦、抑郁、思维异常、兴奋、健忘、精神错乱、情绪不稳定、欣快、幻觉和精神症状。
3、一些上市后监测报道的不良事件包括:神经衰弱、妄想症、小脑协调及平衡能力障碍、惊厥、瘙痒、腹痛、视力模糊、脸红、男子乳房发育、肝功能衰竭、光敏性皮炎、胰腺炎和在颈后、乳房、腹部和腹膜后腔等处的身体脂肪再分布或堆积、耳鸣和颤动。
4、有几例肝功能衰竭的上市后报告,其中包括无既往肝病史或存在其他疾病风险的病人,具有可能导致爆发的特征,有部分案例可能会进展到肝移植或死亡的程度。
5、除了皮疹的发生率较高及程度较为严重外,儿童中其余不良反应的类型和发生率基本上与成人相似。
6、皮疹:
(1)临床试验中,接受600mg本品治疗的患者有26%发生皮疹(其中18%被认为与治疗有关),而对照组中患者皮疹的发生率为17%。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的皮疹不超过1%,同时1.7%的患者因皮疹而中断治疗。多形性红斑或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的发生率为0.14%。
(2)接受依非韦伦治疗的57名儿童中有26名儿童(46%)出现皮疹,其中3名儿童(5%)出现严重的皮疹。在儿童开始接受依非韦伦治疗前,可考虑预防性应用适当的抗组胺药。
(3)皮疹通常是轻至中度的斑丘疹性皮疹,发生于开始本品治疗的前两周中。大多数患者的皮疹随着本品的继续治疗会在一个月内消退。对于因皮疹而中断治疗的患者可重新开始服用本品。重新服用本品时,建议使用适当的抗组胺药和/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见【注意事项】)。
(4)本品用于中断了NNRTI类其他抗反转录病毒药治疗患者的临床经验很有限。19名因皮疹而中断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已接受本品治疗。这些患者中9人在服用本品时发生轻至中度皮疹,2人因皮疹而停药。
7、精神症状:
(1)接受依非韦伦治疗的患者中有严重的精神不良事件的报道。在一项对照研究中,1008名患者接受了平均1.6年包含依非韦伦方案的治疗,而对照组635人接受了平均1.3年的对照剂治疗。依非韦伦组和对照组特殊的严重精神事件的发生率分别为:严重抑郁(1.6%,0.6%)、自杀倾向(0.6%,0.3%)、非致命的自杀企图(0.4%,0%)、攻击性行为(0.4%,0.3%)、偏执(0.4%,0.3%)和躁狂(0.1%,0%)。
(2)既往有精神疾患的患者产生上述精神症状的危险性似乎更高,躁狂的发生率升高到0.3%,严重抑郁和自杀倾向的发生率升高到2.0%。个别上市后报道有自杀身亡、错觉和神经质行为,但是尚不能肯定这些报道与依非韦伦相关。
8、神经系统症状:
(1)临床研究中,每天服用600mg本品的患者,常报道的神经系统症状包括但不仅限于:眩晕、失眠、困倦、注意力不集中,及异梦。在600mg本品与其他抗反转录病毒药合用的对照临床试验中,19.4%的患者出现中度至重度神经系统症状(其中2.0%为重度症状),相比之下,服用对照药物的患者有9%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其中1.3%为重度症状)。临床试验中,2.1%用600mg本品治疗的患者由于神经系统症状而终止治疗。
(2)神经系统症状通常开始于治疗的第一或第二天并且在前2-4周后消除。在一项临床研究中,每月发生至少中度以上神经系统症状的时间一般在4至48周,发生在5%-9%的接受依非韦伦治疗的患者及3%-5%的对照组患者中。在一项未受感染志愿者的研究中,代表性神经系统症状发作的中位时间为服药后1小时而中位持续期为3小时。临睡时服药可改善这些症状的耐受性,并且建议在治疗的第一周以及持续出现这些症状的患者临睡时服药(见【用法用量】)。降低剂量或分次服用每天剂量并未能带来益处,因此不建议如此用药。
9、实验室检查异常:
(1)肝酶:1008名接受600mg依非韦伦治疗的患者中有3%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到正常上限的5倍以上。对照组中也有类似的肝酶升高。接受600mg依非韦伦治疗的患者中有156名患者乙型肝炎和/或丙型肝炎的血清标志阳性,7%患者的AST以及8%患者的ALT升高到正常上限的5倍以上。对照组的患者中有91名患者乙型肝炎和/或丙型肝炎的血清标志阳性,5%患者的AST以及4%患者的ALT升高到上述水平。所有接受600mg依非韦伦治疗的患者中有4%谷氨酰转肽酶(GGT)升高到正常上限的5倍以上,其中乙肝和丙肝患者的发生率是10%。对照组中的患者,无论有无感染乙肝或丙肝,GGT类似升高的发生率是1.5-2%。依非韦伦治疗的患者中单独的GGT升高反映的是酶的诱导而非肝毒性(见【注意事项】)。
(2)血脂:某些服用依非韦伦的未感染HIV的志愿者总胆固醇可升高10-20%。依非韦伦+齐多夫定+拉米夫定方案治疗的患者非空腹总胆固醇和高密度脂蛋白(HDL)分别可升高大约20%和25%,依非韦伦+茚地那韦方案治疗的患者大约可升高40%和35%。依非韦伦对甘油三脂和低密度脂蛋白(LDL)的作用无详细报道。在另一项研究中,依非韦伦+齐多夫定+拉米夫定方案治疗48周的患者,总胆固醇,HDL-胆固醇,空腹LDL-胆固醇,和空腹甘油三酯增高分别是21%,24%,18%和23%。目前尚不明确这些血脂改变的临床意义。
禁忌
齐多夫定片:
1、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齐多夫定或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本品禁用于中性粒细胞计数异常低下(0.75×109/L)者或血红蛋白水平异常低下(7.5g/dl或4.65mmol/L)者。
拉米夫定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依非韦伦片:
1、本品禁用于临床上对本产品任何成份明显过敏的患者。
2、本品不应与特非那丁、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咪达唑仑、三唑仑、匹莫齐特、苄普地尔或麦角衍生物合用。因为依非韦伦与这些药物竞争CYP3A4,可能抑制这些药物的代谢,并可能导致严重的和/或危及生命的不良事件(如心律失常、持续的镇静作用或呼吸抑)。
3、本品不应与伏立康唑标准剂量合用。因为依非韦伦可以显著地降低伏立康唑的血浆浓度,同时伏立康唑也使依非韦伦的血浆浓度显著升高。(见【药物相互作用】)。两者合用时的剂量调整(见【药物相互作用】)。
注意事项
齐多夫定片:
1、应提醒患者注意其同时应用的其它药物的不良反应。
2、应告诫患者该药尚未被证明能预防HIV通过性接触或血液污染的传播。
3、齐多夫定不能治愈HIV感染,患者仍存在着与免疫抑制相关疾患的危险,如条件致病菌所致感染及恶性肿瘤等。虽然有实验数据表明齐多夫定可减少条件致病菌感染及恶性肿瘤(包括淋巴瘤)的发生机率,但证据尚不够充分。对于HIV感染晚期患者,目前的研究结果表明,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组与未接受治疗组患淋巴瘤的机率是相同的。对于长期接受齐多夫多定治疗的早期HIV感染患者,其患淋巴瘤的机率尚不清楚。应提醒那些在怀孕期间使用齐多夫定预防HIV的母婴传播,尽管进行了治疗,但在某些病例中仍有发生母婴传播的可能。
4、血液学不良反应:
(1)对于晚期HIV感染患者,接受齐多夫定治疗会出现贫血(通常于用药6周后出现,少数病例出现较早),中性粒细胞减少(通常于用药4周后出现,有时出现较早)及白细胞减少(通常继发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这些现象常见于高剂量(1200-1500mg/日)和治疗前骨髓功能储备不好的患者,特别是对于晚期HIV患者。应仔细监测血液学参数。
(2)对于晚期HIV病患者,建议治疗开始后的3个月内,至少每2周查一次血常规,以后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于先前骨髓储备量少的患者,用药时应特别小心,起始剂量应降低。
(3)对于早期HIV感染患者(通常骨髓功能储备较好),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低,根据患者的整体情况,可适当降低血常规的监测频率,例如可每1-3月一次。如果血红蛋白低于7.5g/dl(4.65mmol/L)-9g/dl(5.59mmol/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低至0.75×109-1.0×109/L,则应减少每日剂量直至有骨髓恢复的迹象;否则,应停止用药(2-4周)以促进骨髓恢复。通常在减少用药剂量两周内,骨髓得到恢复。对于出现重症贫血的患者,在进行剂量调整的同时,应予以输血治疗。
5、乳酸酸中毒及重度脂肪肝:有报道单独或联合应用抗逆转录病毒核苷酸类似物治疗HIV感染,包括齐多夫定,会出现乳酸酸中毒及重度脂肪肝等可危及生命的严重不良反应。大多数病例出现于女性患者。对于任何接受齐多夫定的患者均应给予上述警告,特别是具肝脏疾患已知危险因素的患者。对于在用齐多夫定治疗的患者,如在临床上或试验室检查中出现乳酸酸中毒或肝毒的征象,则应停止用药。
6、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目前尚无齐多夫定对驾驶及操作能力影响的研究报道。从该药的药理学特性无法进一步推测该药对上述行为的影响。然而,当评估患者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时,应虑及患者临床状况及齐多夫定的不良反应。
拉米夫定片:
1、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DNA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3、到目前为止,尚无拉米夫定治疗乙型肝炎合并丁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长期疗效资料。拉米夫定治疗HBeAg阴性的病人,或同时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包括肿瘤化疗的病人的资料有限。
4、如果HBeAg阳性的病人在血清转换前停用本品,或者因治疗效果不佳而停用药者,一些病人有可能出现肝炎加重,主要表现为HBVDNA重新出现及血清ALT升高。
5、如果停止拉米夫定治疗,应对病人的临床情况和血清肝功能指标(ALT和胆红素水平)进行定期监测至少4个月,之后根据临床需要进行随访。对于在停止治疗后出现肝炎复发的病人重新开始拉米夫定治疗的资料尚不充分。
6、对于有接受器官移植或晚期肝病如失代偿性肝硬化的病人,病毒复制的风险更大,预后较差。该组病人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得到确立。目前尚无足够的临床研究资料用以批准拉米夫定用于接受器官移植或晚期肝病如失代偿性肝硬化病人的治疗。据国外有关临床研究资料,合理应用拉米夫定可提高肝功能失代偿患者的近期生存率,在这些病人中,不宜停用拉米夫定。但作为抗病毒药物,拉米夫定不能逆转肝脏结构终末期的改变及其并发症,因此对这些病人还应考虑其它(包括肝移植的)更有效的治疗。对于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并发感染的患者,如果正在接受或打算接受拉米夫定或拉米夫定-齐多夫定合并治疗,应维持拉米夫定用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推荐剂量(通常每次150mg,每日2次给药,同时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类药物合用)。对于并发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但不需要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患者,如单用拉米夫定治疗慢性乙肝,有出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突变的可能。
7、目前尚无贺普丁用于孕妇的资料,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
8、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目前还没有关于拉米夫定对驾驶或操作机械能力影响的研究。另外,对药物的药理学研究结果也不能准确预测拉米夫定对这些活动有不良影响。
依非韦伦片:
1、本品不应单独用于HIV治疗或者以单药加入无效的治疗方案。
2、在处方与本品合用的药物时,医师应参考相应制造厂商的产品用药指南。
3、如果联合用药方案中任何抗反转录病毒药因怀疑为不耐受而被中断,应慎重考虑停用所有抗反转录病毒药。在不耐受症状消除的同时应重新开始抗反转录病毒药联合治疗。抗反转录病毒药间歇性单药治疗和序贯重新用药是不可取的,因为这样增加了产生选择耐药性突变病毒的可能性。
4、不建议在与施多宁联合用药的复方产品中包含依非韦伦(例如:ATRIPIA)。
5、在给予依非韦伦的动物中观察到有畸形胎仔。因而,服用本品的妇女应避免怀孕。应联合采用避孕套避孕和其他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或其他激素类避孕药)。(见【药物相互作用】)
6、皮疹:有关本品的临床试验中,报道有轻度至中度皮疹,通常在继续治疗时可消退。适当的抗组胺药和/或皮质激素类药可改善耐受性并加速皮疹消退。低于1%的经本品治疗的患者报道出现伴有水疱、湿性脱屑或溃疡的严重皮疹。多形性红斑或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的发生率为0.14%。对于发展为伴有水疱、脱屑、累及粘膜或发热的严重皮疹患者,应停用本品。有危及生命的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本品。如果中断本品治疗,还应考虑停用其他抗反转录病毒药,以避免耐药病毒的产生(见【不良反应】)。经本品治疗的57名儿童中报告有26例皮疹(46%),3名患儿为严重皮疹(5%)。患儿在开始接受本品治疗前,可考虑采用适当的抗组胺药预防。
7、精神症状:经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精神系统不良事件的报道。既往有精神疾患的患者似乎产生精神症状的危险性更高。上市后的不良事件有个别自杀、错觉、行为异常的报道,但是并不能从这些报道中得出这些情况是否与本品相关的结论。建议患者一旦出现上述症状,立即与医生联系以判断这些症状是否与本品有关,如果是相关的,则进一步评价继续用药的危险性是否超出所获益处(见【不良反应】)。
8、神经系统症状:临床研究中每天口服本品600mg治疗的患者中出现较为不适的神经系统症状,常见有头晕、失眠、困倦、注意力不能集中和异梦,但不局限于此(见【不良反应】)。神经系统症状通常出现在治疗的前一到两天,一般在两至四周后缓解。患者应被告知若出现上述症状,继续治疗通常这些症状将得到改善,而且并不预示着将产生任何少见的精神症状。
9、惊厥:在服用依非韦伦的患者中极少见惊厥发作,通常都伴有已知的发作病史。患者同时服用主要经肝脏代谢的抗惊厥药物,例如:苯妥英,卡马西平和苯巴比妥,需要对其血浆浓度进行定期监测。在一项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中,同时服用卡马西平和依非韦伦,卡马西平的血浆浓度会降低(见【药物相互作用】)。对有惊厥病史的病人要慎重用药。
10、生殖的潜在风险:
(1)妊娠分类为D。在妊娠的前三个月服用依非韦伦,可能对胎儿有害。孕妇应避免服用依非韦伦。应联合采用避孕套和其他方法避孕(比如口服避孕药或其他激素类避孕药)。由于依非韦伦有较长半衰期,建议在停止服用施多宁后12周仍然要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哺乳期妇女应在服用依非韦伦前进行孕期检查,依非韦伦在妊娠期应停止使用,除非它带给母亲的可能益处超过带给胎儿的可能危险,并且没有其他合适的治疗方法。如果怀孕妇女在孕期的前三个月内服用依非韦伦或者在服用依非韦伦时发现已经怀孕,必须告知她所存在的对胎儿的潜在的危害。
(2)目前尚未对妊娠妇女进行充分并且良好对照的研究。通过一项对怀孕妇女的抗反转录病毒的上市后经验的记载,在多于700名在孕期前三个月的孕妇服用依非韦伦和抗反转录病毒药物合用的报道中,未收到有显著的致畸报道。报道有极少数的神经管缺陷,包括脊髓脊膜突出。这些报道大多数是回顾性的,但其相关性判断未明确。只有对于胎儿潜在的获益评估超过潜在的风险时,才可使用依非韦伦,例如孕妇没有其他治疗药物可供选择。
11、肝毒性:对于已知或怀疑有乙型或丙型肝炎病史的患者、以及使用其他具有肝脏毒性的药物治疗的患者,建议监测肝脏酶学指标。对于血清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范围上限5倍的患者,需要权衡本品连续治疗的益处与未知的严重肝脏毒性的危险(见【不良反应】)。
12、血脂升高:使用本品可致血总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水平升高。开始服用本品前及治疗期间应进行总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检查。
13、免疫重建炎性综合征:在那些联合抗反转录病毒包括本品治疗(CART)的病人中有报道免疫重建炎性综合征。在治疗初期,免疫系统对CART有反应的病人可能增加无症状的或残余机会性感染的炎性反应,这需要进一步评价和治疗。
14、脂肪重分布:在接受抗反转录病毒治疗的患者可观察到躯体脂肪重新分布/堆积,包括向心性肥胖、颈背部脂肪堆积(水牛背)、肢体萎缩、面部消瘦、乳房肥大和“库兴氏面容”。其机制和长期影响目前还未知,因果关系也还未建立。
15、特殊人群用药:
(1)对于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足够的数据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剂量调整,所以不推荐使用依非韦伦。由于依非韦伦代谢受细胞色素P450介导,以及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的临床经验有限,本品应慎用于肝功能损伤患者。潜在的肝病(包括慢性乙肝或丙肝)患者使用抗反转录病毒药联合治疗时,严重的和可致命的肝脏不良事件发生的风险明显增加。有数例肝衰竭的上市后报告发生于既往无肝病史或存在其他疾病风险的患者。应考虑监测既往无肝病史或存在其他疾病风险的患者的肝酶学指标。
(2)对肾功能不全患者尚未进行依非韦伦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因只有不足1%的依非韦伦以原形经尿排泄,所以肾功能受损对清除依非韦伦的影响极微。无严重肾衰竭患者的使用经验,建议对这些患者进行密切地安全性监控。临床研究中经评价的老年患者数量较少,不足以确定对本品的反应是否与年轻患者不同。本品尚未在3岁以下或体重低于13kg的儿童中进行评价。有证据显示依非韦伦可能改变低龄儿童的药代动力学。故依非韦伦不应用于3岁以下的儿童。
(3)食物影响:依非韦伦与食物同时服用会增加其暴露,并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服用本品片剂时这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会高于服用本品硬胶囊剂。因此,推荐临睡前服用本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齐多夫定片:
1、孕妇:
(1)研究证实,对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给予齐多夫定,且继对她们的婴儿治疗可显著的降低母-婴HIV传播(感染率安慰剂组23%,齐多夫定组8%)。在怀孕14周至34周期间开始口服齐多夫定并持续至分娩开始。分娩过程中静脉给药。新生儿口服齐多夫定口服溶液至出生后6周。不能口服的新生儿静脉给药。在1998年泰国疾病控制中心的研究中,只使用齐多夫定口服治疗,从怀孕36周开始至分娩完成。显著地降低了母-婴HIV传播(安慰剂:齐多夫定为19%:9%)。本研究中心无母乳喂养的婴儿。
(2)对于胎儿和婴儿暴露于齐多夫定的远期后果尚不清楚。动物致癌/变异研究发现对人类致癌的危险不能排除。这些发现与暴露于齐多夫定治疗的感染和未感染婴儿的相关性还不清楚。然而妊娠妇女在考虑妊娠期使用齐多夫定时应了解这些发现。
2、哺乳期妇女:一些健康专家建议HIV感染的妇女不要母乳喂养她们的婴儿以防HIV的传播。HIV妇女口服200mg单剂量齐多夫定后,齐多夫定在人乳和血浆中的平均浓度相似。因此,由于药物和病毒均在母乳中出现,故建议服用齐多夫定的妇女不要母乳喂养她们的婴儿。
拉米夫定片:
1、孕妇:妊娠3个月内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妊娠3个月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需权衡利弊。
2、哺乳期妇女:哺乳妇女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依非韦伦片:
1、服用依非韦伦的妇女应避免怀孕。应联合采用避孕套和其他方法避孕(比如口服避孕药或其他激素类避孕药)。由于依非韦伦有较长半衰期,建议在停止服用后12周仍然要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哺乳期妇女应在服用依非韦伦前进行孕期检查,依非韦伦在妊娠期应停止使用,除非它带给母亲的可能益处超过带给胎儿的可能危险,并且没有其他合适的治疗方法。如果怀孕妇女在孕期的前三个月内服用依非韦伦或者在服用依非韦伦时发现已经怀孕,必须告知她所存在的对胎儿的潜在的危害。
2、目前尚未对妊娠妇女进行充分且良好对照的研究。通过一项对怀孕妇女的抗反转录病毒的上市后经验的记载,在多于700名在孕期前三个月的孕妇服用依非韦伦和抗反转录病毒药物合用的报道中,未收到有显著的致畸报道。极少数的有关神经管缺陷,包括脊髓脊膜突出,有报道,这些报道大多数是回顾性的,但其相关性评判未明确。目前尚不明确依非韦伦是否从人乳汁中分泌。由于动物研究数据显示依非韦伦可从动物乳汁中分泌,因此建议服用依非韦伦的妇女停止母乳喂养。为避免传播HIV,建议感染HIV的妇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母乳喂养。
儿童用药
齐多夫定片:
1、3-12个月:婴儿因不能吞服本品,可服用齐多夫定口服溶液。3个月以上的儿童,推荐初始剂量为360mg-480mg/m2,分3或4次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对于小于720mg/m2(每6小时180mg/m2)的给药剂量是否对HIV感染引起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是否有治疗及预防作用目前尚不清楚。最大剂量不可超过每6小时200mg。
2、小于3个月:有限的数据还不能提供推荐的剂量。
拉米夫定片:
在中国尚无儿童使用拉米夫定的数据。
依非韦伦片:
尚未对3岁以下或体重低于13kg的儿科患者进行本品的临床研究。
老人用药
齐多夫定片:
尚未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的药代动力学进行研究,目前尚无资料可以借鉴。但是对于老年患者,因出现与年龄相关的肾功能下降和血液学参数的改变等,建议在使用齐多夫定前和使用过程中,对病人进行相应的检查。
拉米夫定片:
参见成人用法用量。
依非韦伦片:
本品的临床试验没有包括足够多的65岁及以上老年受试者,不能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和年轻人不同。
药物相互作用
齐多夫定片:
1、齐多夫定主要通过生成无活性的葡萄糖苷酸代谢物而被清除。那些主要通过肝脏代谢,特别是通过葡糖醛酸化作用而被清除的药物有可能对齐多夫定的代谢产生影响。以下列举的药物间相互作用并不全面,仅列举需加以注意的代表性药物。
2、有限的数据表明齐多夫定和利福平之间的相互作用使得齐多夫定的AUC减少48%±34%。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
3、有限的数据表明丙磺酸通过抑制葡糖醛酸化的过程来延长齐多夫定的半衰期和增加血浆浓度—时间曲线的面积。在存在丙磺酸的情况下,葡萄糖苷酸(以及可能齐多夫定本身)的肾清除减弱。
4、同时使用拉米夫定,可观察到齐多夫定的Cmax(25%)有少许增加,但尽管如此,总暴露(AUC)并不明显改变。齐多夫定对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无影响。
5、某些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患者,苯妥英血药浓度降低,而有一例其血液浓度反而升高,上述情况提示,在同时使用齐多夫定及苯妥英两种药物时,应严密监测苯妥英的血药浓度。
6、以下药物,且并不局限于此,阿司匹林、可待因、吗啡、吲哚美辛、酮替芬、萘普生、去甲羟基安定、西咪替丁、安妥明、氨苯砜及Isoprinosine可以通过竞争性抑制葡糖醛酸化过程或直接抑制肝脏微粒体代谢而影响齐多夫定的代谢。当上述药物与齐多夫定联合应用,特别是长期应用时,应充分考虑引起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
7、在体外,核苷结构类似物—利巴韦林可拮抗齐多夫定的抗病毒活性,应避免同时应用。
8、与具有潜在肾毒性或骨髓抑制作用的药物,如全身用喷他咪、氨苯砜、乙胺嘧啶、复方磺胺甲恶唑、两性霉素、氟胞嘧啶、更昔洛韦、干扰素、长春花碱、长春新碱及阿霉素同时应用,特别在急性期治疗时亦可以使齐多夫定产生不良反应的机率增加。如果上述药物有必要与齐多夫定同时应用,则应特别小心,密切监测肾功能及血液学参数,必要时,其中一种或若干种药物应减量。
9、由于某些患者接受齐多夫定治疗时仍有可能发生条件致病菌感染,故可考虑同时给予抗菌素预防治疗。曾被用于预防治疗的抗菌素包括:复方磺胺甲恶唑、喷他咪气雾剂、乙胺嘧啶及无环鸟苷。有限的临床数据还不能充分说明同时使用齐多夫定与这些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机率的增加。
拉米夫定片:
1、由于本品的药物代谢和血浆蛋白结合率低,并主要以药物原型经肾脏清除,故与其它药物代谢物之间的潜在相互作用的发生率很低。
2、同时使用拉米夫定和扎西他滨时,拉米夫定可能抑制后者在细胞内的磷酸化。因此建议,不要同时使用这两种药物。
3、主要以活性有机阴离子形式或经肾小球滤过排出的药物与拉米夫定不会发生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
4、拉米夫定与三甲氧苄氨嘧啶(160mg)/磺胺甲恶唑(800mg)同时服用后,可使拉米夫定的暴露量增加40%。但拉米夫定并不影响三甲氧苄氨嘧啶/磺胺甲恶唑的药代动力学特性。所以除非患者有肾功能损伤,否则无须调整拉米夫定的用药剂量。
5、拉米夫定主要是以活性有机阳离子的形式清除。在与具有相同排泄机制的药物同时使用时,特别是当该药物的主要清除途径是通过有机阳离子转运系统的主动肾脏分泌时(如三甲氧苄氨嘧啶),应考虑其相互作用。其他以这种机制清除的部分药物(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经研究表明与拉米夫定无相互作用。
6、当拉米夫定与齐多夫定同时服用时,可观察到齐多夫定的Cmax有适度的增加,约28%,但系统生物利用度(药时曲线下面积AUC)无显著变化。齐多夫定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特性。
7、恩曲他滨:两种药物联合使用时,拉米夫定可抑制恩曲他滨的细胞内磷酸化作用。因此,不建议联合使用拉米夫定与恩曲他滨。
依非韦伦片:
1、与抗反转录病毒的药物合用:
(1)膦沙那韦钙:作为本品与膦沙那韦和利托那韦合用的指导,应该查询膦沙那韦钙的处方信息。
(2)阿扎那韦:依非韦伦会减少阿扎那韦的暴露量。与依非韦伦合用时参考阿扎那韦的处方信息指南。
(3)茚地那韦:与单独服用茚地那韦标准剂量(800mg/8小时)比较,未感染的志愿者茚地那韦增加剂量(1000mg/8小时)与本品(600mg每天一次)同时服用时,茚地那韦的AUC和Ctrough分别降低约33-46%和39-57%。与单独服用茚地那韦标准剂量(800mg/8小时)比较,已感染的受试者茚地那韦增加剂量(1000mg/8小时)与本品(600mg每天一次)同时服用时,茚地那韦的AUC和Cmax也同样观察到类似改变。尚不清楚茚地那韦与依非韦伦合用时的最佳剂量。增加茚地那韦的剂量至1000mg/8小时不能补偿由于依非韦伦而增加茚地那韦的代谢。HIV-1感染病人(n=6)每日服用一次依非韦伦600mg,同时每日服用两次茚地那韦/利托那韦800/100mg时,茚地那韦和依非韦伦的药代动力学与未感染的志愿者的数据相当。
(4)洛匹那韦/利托那韦:与单独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用相比,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用同时服用依非韦伦时,观察到利托那韦的Cmin明显减少。洛匹那韦/利托那韦与依非韦伦同时服用时,应考虑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胶囊或口服液剂量增加到533/133mg(4粒胶囊或6.5mL)(每日两次,同时进食)。
(5)地瑞那韦/利托那韦:依非韦伦(600mg,每日一次)与地瑞那韦/利托那韦(800/100mg,每日一次)合用时,可能会导致地瑞那韦Cmin下降。如果依非韦伦与地瑞那韦/利托那韦联合使用,应使用地瑞那韦/利托那韦600/100mg每日两次。查阅地瑞那韦/利托那韦的处方信息来指导与依非韦伦的合用。
(6)马拉韦罗(Maraviroc):马拉韦罗(100mg每天两次)和本品(600mg每天一次)联用时,马拉韦罗的AUC12和Cmax比单用马拉韦罗分别下降了45%和51%。与依非韦伦合用时参考马拉韦罗的处方信息作为指南。
(7)利托那韦(Ritonavir):在未受感染的志愿者中进行了本品600mg(每天睡前服药一次)和利托那韦500mg(每12小时用药)联合用药研究,结果显示这种联合用药的耐受性不好并且临床不良反应(如眩晕、恶心、感觉异常)和实验室化验值异常(肝酶升高)的发生率较高。本品与利托那韦联合用药时,建议监测肝脏酶类。
(8)沙奎那韦:沙奎那韦(软胶囊剂型,每天共1200mg分3次服用)与本品合用时,沙奎那韦的AUC和Cmax分别降低62%和45-50%。建议不要将本品与作为单独的蛋白酶抑制剂的沙奎那韦合用。
2、HCV蛋白酶抑制剂:
(1)Boceprevir:依非韦伦(600mg,每日一次)与boceprevir(800mg,每日三次)合用时,降低了boceprevir的血浆谷浓度。(Cmin↓44%)未直接评估此降低的临床结果。
(2)沙奎那韦/利托那韦:没有数据显示本品与沙奎那韦和利托那韦联合应用的可能的相互作用。
(3)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在HIV感染的病人中进行了本品与齐多夫定和拉米夫定的联合应用使用的研究。没有观察到临床显著性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没有专门进行本品和其他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合用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由于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与本品通过不同的途径代谢,而且不可能与本品竞争相同的代谢酶和消除途径,因此不认为有临床显著性相互作用。
(4)非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没有进行本品和其他非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合用的研究。
3、抗菌药物:
利福霉素类:在12名未感染HIV的志愿者中,利福平可减少依非韦伦的AUC26%和Cmax20%。50kg或更重的病人,当本品与利福平同服时,本品的剂量应当提高到800mg/天。与本品同服时利福平的剂量不需调整。一项在未感染HIV的志愿者中进行的研究表明,依非韦伦可分别减少利福布丁的Cmax32%和AUC38%,并增加利福布丁的清除率。利福布丁对依非韦伦的药代动力学没有显著影响。以上资料表明与依非韦伦联合服用时,利福布丁每天的用量应增加50%,若每周2至3次服用利福布丁,则利福布丁的剂量应加倍。
4、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
(1)阿奇霉素:在未感染的志愿者中合用单剂量的阿奇霉素和多剂量的依非韦伦不会导致任何临床显著性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当阿奇霉素和依非韦伦合用时,无需调整剂量。
(2)克拉霉素:将本品每天一次400mg与克拉霉素每12小时500mg合用7天,依非韦伦对克拉霉素的药代动力学将产生明显影响。与本品联合用药时,克拉霉素的AUC和Cmax分别降低约39%和26%,而克拉霉素羟基代谢物的AUC和Cmax分别增高约34%和49%。克拉霉素血浆水平的这些改变的临床意义还不清楚。服用本品和克拉霉素时,46%的未受感染的志愿者出现皮疹。与克拉霉素联合用药时,建议不必调整本品的剂量。而应考虑选择其他药物替代克拉霉素。
5、抗真菌药物:
(1)伏立康唑:将本品每天一次400mg与伏立康唑每12小时200mg合用,在未感染的志愿者的研究结果为双向的相互作用。伏立康唑的稳态AUC和Cmax分别降低77%和61%,同时依非韦伦的稳态AUC和Cmax分别升高44%和38%。因此本品与伏立康唑的标准剂量应禁忌合并使用(见【禁忌】)。在未感染志愿者中,依非韦伦(300mg,每天一次口服)与伏立康唑(300mg,每天两次)合用以后,与单独服用伏立康唑(200mg,每天两次)相比伏立康唑的AUC和Cmax分降低55%和36%;与单独服用依非韦伦600mg每天一次相比,依非韦伦的AUC是等同的,但Cmax降低14%。在未感染志愿者中,依非韦伦(300mg,每天一次口服)与伏立康唑(400mg,每天两次)合用以后,与单独服用伏立康唑(每天两次200mg)相比,伏立康唑的AUC降低7%而Cmax增加了23%。这些差异没有临床显著性。与单独服用依非韦伦600mg每天一次相比依非韦伦的AUC增加了17%而Cmax是等同的。当依非韦伦和伏立康唑合用,伏立康唑的维持剂量应该增加到400mg每天两次而依非韦伦剂量应该降低50%,比如300mg每天一次。当伏立康唑治疗停止,依非韦伦应恢复到原始的剂量。
(2)伊曲康唑:在未受感染的志愿者中将依非韦伦(600mg,每天一次口服)和伊曲康唑(200mg,每12小时一次口服)合用,与单独服用伊曲康唑相比,伊曲康唑的稳态AUC,Cmax和Cmin分别降低39%,37%和44%,而羟伊曲康唑分别降低37%,35%和43%。依非韦伦的药代动力学不受影响。由于尚不能给出这两种药物联合应用时伊曲康唑的推荐剂量,应考虑用其他的抗真菌药物替代伊曲康唑。
(3)泊沙康唑(Posaconazole):与单用泊沙康唑相比,依非韦伦(400mg,每天一次口服)和泊沙康唑(400mg,每天一次口服)合用,泊沙康唑的AUC和Cmax分别降低了50%和45%。应避免泊沙康唑和依非韦伦的联合使用,除非患者获得的利益大于风险。
6、抗疟剂:
阿托伐醌和盐酸氯胍:依非韦伦(600mg,每日一次)与阿托伐醌和氯胍(250mg/100mg,单剂量)合用时,通过葡糖醛酸的诱导作用降低了阿托伐醌的AUC75%,Cmax44%,降低了氯胍的AUC43%。应尽可能的避免阿托伐醌/氯胍与依非韦伦合用。
7、降脂类药物:
(1)阿托伐他汀:未感染的志愿者合用依非韦伦(600mg,口服每天一次)与阿托伐他汀(10mg,口服每天一次),与单独服用阿托伐他汀相比,阿托伐他汀的稳态AUC和Cmax分别降低43%和12%,2-羟基阿托伐他汀分别降低35%和13%,4-羟基阿托伐他汀分别降低4%和47%,总的有活性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分别降低34%和20%。
(2)普伐他汀:未感染的志愿者合用依非韦伦(600mg,口服每天一次)与普伐他汀(40mg,口服每天一次),与单独服用普伐他汀相比,普伐他汀的稳态AUC和Cmax分别降低40%和18%。
(3)辛伐他汀:未感染的志愿者合用依非韦伦(600mg,口服每天一次)与辛伐他汀(40mg,口服每天一次),与单独服用辛伐他汀相比,辛伐他汀的稳态AUC和Cmax分别降低69%和76%,辛伐他汀酸分别降低58%和51%,总的有活性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分别降低60%和62%,总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分别降低60%和70%。依非韦伦与阿托伐他汀、普伐他汀或辛伐他汀的合用并未影响依非韦伦的AUC和Cmax值。无需调整依非韦伦的剂量。
8、抗凝剂:
华法林/醋硝香豆素:依非韦伦可能增加或降低其血浆浓度和效果。
9、抗惊厥药物:
(1)卡马西平:未感染的志愿者合用依非韦伦(600mg,口服每天一次)和卡马西平(400mg,每天一次)产生的相互作用是双向的。卡马西平的稳态AUC,Cmax和Cmin分别降低27%,20%和35%,同时依非韦伦的稳态AUC,Cmax和Cmin分别降低36%,21%和47%。有活性的卡马西平环氧化代谢物的稳态AUC,Cmax和Cmin没有改变。卡马西平的血浆水平须定期监测。没有这两种药物更高剂量的数据,因而没有推荐的使用剂量,可考虑选用其它抗惊厥药物进行治疗。
(2)其他抗惊厥药物:没有数据证明合用依非韦伦和苯妥英、苯巴比妥或其他抗惊厥药物(CYP450同工酶的底物)存在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当依非韦伦与这些药物合用时,会产生单个药物血浆浓度的降低或升高,因而必须对血浆水平进行定期监测。没有进行依非韦伦与氨己烯酸和加巴喷丁合用的研究。预期无临床显著的药物相互作用,因为氨己烯酸和加巴喷丁只通过尿液以原形消除,并且与依非韦伦的酶代谢和消除的路径一致。
10、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
(1)抗酸剂/法莫替丁:在未感染的志愿者中无论服用氢氧化铝/镁还是法莫替丁都不会改变依非韦伦的吸收。这些数据提示由其他药物引起的胃酸pH的改变不会影响依非韦伦的吸收。
(2)激素类避孕药:
①口服:当口服避孕药(炔雌醇0.035mg/诺孕酯0.25mg每天一次)和依非韦伦(600mg每天一次)合用14天,依非韦伦对炔雌醇浓度没有影响,但甲基孕酮和左炔诺孕酮的血浆浓度,诺孕酯的有效代谢物在依非韦伦存在时有显著减少(甲基孕酮AUC,Cmax和Cmin分别减少64%,46%和82%,左炔诺孕酮AUC,Cmax和Cmin分别减少83%,80%和86%)。这些影响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未见炔雌醇/诺孕酯对依非韦伦的血浆浓度有何影响。
②注射剂:有关依非韦伦和注射用的激素类避孕药合用的信息有限。在一项去-甲羟孕酮醋酸酯(DMPA)和依非韦伦合用3个月的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中,所有患者的血浆孕酮水平维持在5ng/ml以下,与排卵抑制一致。
③植入剂:依托孕烯(etonogestrel)和依非韦伦的相互作用还未研究。可以预见的到依托孕烯的暴露量是减少的(CYP3A4诱导),上市后的偶尔报道:服用依非韦伦的患者和依托孕烯合用时避孕失败。
(3)免疫抑制剂:由CYP3A4代谢的免疫抑制剂(比如环孢霉素A、他克莫司或西罗莫司)与依非韦伦同时服用时,由于CYP3A4的减少可能发生免疫抑制剂暴露量的减少。可能会要求免疫抑制剂剂量的调整。开始或停止使用依非韦伦时建议对免疫抑制剂的浓度密切监控至少两周(直至达到稳定的浓度)。
(4)美沙酮:一项在感染了HIV的静脉药物使用者中进行的研究发现,同时应用依非韦伦和美沙酮可减少美沙酮的血浆药物浓度并可产生鸦片样的戒断症状。美沙酮的剂量需平均增加22%以减轻戒断症状。应监控患者的戒断症状,必要时可增加美沙酮的剂量以减轻戒断症状。
(5)小连翘属植物(金丝桃属):服用依非韦伦的患者应避免同时服用含有小连翘属植物(金丝桃属)的药物,因为它可以导致依非韦伦血药浓度的下降。这一效应是由于CYP3A4的诱导活性,并且可导致疗效的丧失并产生耐药。
(6)抗抑郁药:联合服用帕罗西汀和依非韦伦时,对药代动力学参数无临床意义的作用,因此两药联用时都不需要调整剂量。舍曲林对依非韦伦的药代动力学没有显著影响,但依非韦伦可分别减少舍曲林Cmax、C24和AUC28.6-46.3%。当联合服用舍曲林和依非韦伦时,应增加舍曲林的剂量以补偿由依非韦伦诱导的舍曲林的代谢异常。舍曲林剂量的调整应在临床疗效的指导下进行。安非他酮(150mg单剂量,缓释)与依非韦伦(600mg,每日一次)合用时,AUC和Cmax分别减少55%和34%。通过CYP2B6诱导,羟基安非他酮的AUC未改变,Cmax增加了50%。安非他酮剂量的增加应根据临床疗效进行,但不应超过最大推荐剂量。无需调整依非韦伦的剂量。
(7)西替利嗪:西替利嗪对依非韦伦的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影响无明显的临床意义。依非韦伦可减少西替利嗪的Cmax24%但不改变西替利嗪的AUC。这些改变无明显的临床意义。因此,西替利嗪和依非韦伦联合用药时不需调整两药的剂量。
(8)氯羟去甲安定(Lorazepam):依非韦伦可分别增加氯羟去甲安定Cmax16.3%和AUC7.3%。依非韦伦对氯羟去甲安定药代动力学的影响无明显的临床意义。因此两药联用时无需调整各自的剂量。
(9)钙通道阻滞剂:在未受感染的志愿者中将依非韦伦(600mg,每天一次口服)与地尔硫卓(240mg,每天一次口服)合用,与单独服用地尔硫卓相比,地尔硫卓的稳态AUC,Cmax和Cmin分别降低了69%,60%和63%;去乙酰基地尔硫卓分别降低75%,64%和62%;而N-单去甲基地尔硫卓分别降低37%,28%和37%。应根据临床反应调整地尔硫卓的剂量(参照地尔硫卓说明书)。虽然依非韦伦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有轻微的增加(11%-16%),但这些变化没有临床显著性意义,因此与地尔硫卓联合用药时,不必调整本品的剂量。依非韦伦和其他CYP3A4酶底物的钙通道阻滞剂(例如维拉帕米、非洛地平、硝苯地平、尼卡地平)合用时,可能存在相互作用,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数据提供。当依非韦伦和这些药物之一合用,钙通道阻滞剂的血浆浓度有可能降低。应该根据临床反应调整剂量(参照钙通道阻滞剂相关说明书)。
(10)大麻素类试验相互作用:依非韦伦不与大麻素类受体结合。在服用本品的未受感染的志愿者中报告有尿液大麻素试验假阳性。仅在用于筛选的CEDIADAU多水平THC测定中观察到假阳性结果,而在其他的大麻素试验(包括用于确认阳性结果的试验)均未观察到假阳性试验结果。
药物过量
齐多夫定片:
1、症状和体征:无论对于成人还是儿童,关于短期过量服用齐多夫定临床表现的报道尚不多见,除了出现如疲劳、头痛、恶心以及偶尔报告的血液学紊乱等不良反应外,有报告曾有一位病人过大剂量服用齐多夫定,血液中齐多夫定水平超过普通治疗剂量的16倍,但未出现短期的临床、生化或血液学上的后遗症。
2、治疗:对于患者应密切观察有无中毒征象并给予必要的对症支持治疗。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无助于加快齐多夫定的清除,但可加快其葡萄糖苷酸代谢物的清除。
拉米夫定片:
在有限的关于人类急性服用过量药物的资料中,没有死亡发生,且患者均已康复。过量服用后未见特殊的体征和症状。虽然对此尚无相关的研究,如果发生了药物过量,要对患者进行监护,并按要求给予常规的支持性治疗。因为拉米夫定可透析清除,所以当用药过量且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时,可采取连续的血液透析进行治疗。
依非韦伦片:
已有偶然每天服用两次本品600mg的患者中发生神经系统症状增多的报告。一名患者出现不自主肌肉收缩。本品过量用药的治疗需采取一般支持性措施,包括监测生命体征并观察患者的临床状况。可给予活性炭以帮助去除未吸收的药物。尚无本品过量用药的特异解毒剂。由于依非韦伦与蛋白高度结合,透析不太可能有效地从血液中清除该药物。
药理作用
齐多夫定片:
1、齐多夫定为天然胸腺嘧啶核苷的合成类似物,其3'-羟基(-OH)被叠氮基(-N3)取代。在细胞内,齐多夫定在酶的作用下转化为其活性代谢物齐多夫定5'-三磷酸酯(AztTP)。AztTP通过竞争性利用天然底物脱氧胸苷5'-三磷酸酯(dTTP)和嵌入病毒DNA来抑制HIV逆转录酶。嵌入的核苷类似物中3'-羟基的缺失,可阻断使DNA链延长所必须的5'~3'磷酸二酯键的形成,从而使病毒DNA合成终止。活性代谢物AztTP还是细胞DNA聚合酶-α和线粒体聚合酶-γ的弱抑制剂,据报道可嵌入到体外培养细胞的DNA中。
体外HIV对齐多夫定的敏感性与临床治疗反应之间的关系尚在进一步研究中,由于体外敏感试验尚未标准化,故实验结果受方法学因素的影响差异较大。据报道,从长期接受齐多夫定治疗患者体内分离出来的HIV在体外实验中对齐多夫定的敏感度有所降低。目前的研究结果表明,相对于晚期HIV感染,早期HIV感染患者体外实验中HIV对齐多夫定敏感度下降的机率高,幅度大。
2、病毒对齐多夫定敏感的降低和对齐多夫定耐药株的出现限制了临床单药治疗的应用。体外试验表明,齐多夫定与拉米夫定联合应用时,本已对齐多夫定耐药的病毒株可因对拉米夫定耐药性的出现而恢复对齐多夫定的敏感性。并且在体内试验中,临床有证据显示齐多夫定与拉米夫定的联合应用可延迟对齐多夫定耐药性在抗-逆转录病毒的病人中的出现。有研究结果显示,齐多夫定与许多其它抗HIV制剂,特别是拉米夫定,去羟肌苷及α干扰素有疗效叠加效应或协同作用,可更有效地抑制HIV在细胞培养中的复制。尽管如此,体外试验表明,三种核苷类似物或两种核苷类似物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较比一种或两种药物联合使用,可更有效地抑制HIV-I诱导的细胞病变。国际上认可的指导原则(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1998年6月),推荐在意外暴露于HIV感染的血液事件中如:针刺伤,应立即给予齐多夫定和拉米夫定联合治疗(在1-2小时内)。在高危情况下,还应包括蛋白酶抑制剂。建议抗逆转录病毒预防持续4周。没有关于暴露后预防的对照临床研究且支持数据有限。尽管立即给予抗逆转录病毒制剂治疗,HIV感染仍有可能会发生。
拉米夫定片:
拉米夫定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核苷类似物。它可在细胞内磷酸化而产生具有活性的5′-三磷酸盐代谢物一拉米夫定三磷酸盐(3TCTP)。三磷酸盐通过HBV逆转录掺入到病毒DNA链中,从而阻断病毒DNA的合成。3TC-TP还可抑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型(HIV-1)逆转录酶(RT)的RNA和DNA依赖型DNA聚合酶的活性。3TC-TP对哺乳动物a、β&γ-DNA聚合酶的抑制作用微弱。
依非韦伦片:
依非韦伦是人免疫缺陷病毒-1型(HIV-1)的选择性非核苷反转录酶抑制剂。依非韦伦是HIV-1反转录酶(RT)非竞争性的抑制剂,作用于模版、引物或三磷酸核苷,兼有小部分竞争性的抑制作用。远远超过临床治疗剂量的依非韦伦对HIV-2RT和人细胞DNA多聚酶α,β,γ和δ无抑制作用。
毒理作用
齐多夫定片:
1、重复给药毒性:大鼠连续灌服本品6个月,剂量为500mg/kg/日(血药浓度相当于临床剂量下的100倍)时,动物出现贫血。猴连续给与本品3个月或6个月,34-300mg/kg/日组动物出现贫血,给药6个月时可见骨髓变化及末梢红细胞形态轻微变异。
2、遗传毒性:齐多夫定对小鼠5178Y/K+/-淋巴细胞有致突变性,体外细胞转化试验结果阳性,对体外培养的人淋巴细胞有致断裂作用,多次给药的小鼠和大鼠微核试验结果阳性。单次给药的大鼠细胞遗传学试验结果阴性。
3、生殖毒性:雌雄大鼠给予本品剂量为成人常用剂量的7倍(以体表面积计)时,对生育力(受孕率)未见影响。大鼠和家兔给予本品500mg/kg/日未见致畸作用。大鼠给予本品150mg/kg/日或450mg/kg/日导致胚胎毒性,表现为吸收胎增加。该试验中大鼠的血药峰浓度为临床推荐剂量(每4小时100mg)下人血浆稳态峰浓度的66-226倍,家兔为12-87倍。在体外小鼠受精卵细胞试验中,本品给药产生剂量依赖性的胚泡形成减少。在另一项致畸试验中,大鼠给予本品3000mg/kg/日(接近大鼠灌服半数致死量3683mg/kg),导致明显的母体毒性和胎仔畸形增加。这一剂量的血药峰浓度是人血药峰浓度的350倍(其AUC约为人每日给予600mg时的300倍),本试验在600mg/kg/日以下剂量未见致畸作用。在一项HIV感染孕妇进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中,本品和安慰剂组的母亲所产婴儿的先天畸形发生率相似。
4、致癌性:小鼠和大鼠分别给予本品三个剂量(每组雌、雄各60只),开始时小鼠给药剂量为30、60、120mg/kg/日,大鼠剂量为80、220、600mg/kg/日,给药90天后,因小鼠出现贫血,剂量降至20、30、40mg/kg/日,大鼠的高剂量组在给药91天后降至450mg/kg/日,279天后降至300mg/kg/日。在小鼠试验中,19个月后,高剂量组7只动物出现阴道肿瘤(5例非转移性鳞状细胞癌、1例鳞状细胞乳头状瘤、1例鳞状息肉),中剂量组1只动物的阴道出现迟发性鳞状细胞乳头状瘤。低剂量组动物未见阴道肿瘤。两种动物的不同性别中均未见其他肿瘤。在发生肿瘤的剂量下,小鼠和大鼠的药物暴露量(以AUC计),分别为临床推荐剂量(每4小时100mg)下人体暴露量的3倍和24倍。
5、在小鼠还进行了两个特殊的致癌试验。一个试验从母鼠妊娠第10日起给予本品20或40mg/kg/日,至分娩、哺乳期,仔鼠持续给药至产后24个月。该试验齐多夫定的暴露量约为临床推荐剂量下人体暴露量的3倍。给药24个月后,可见(仔鼠)阴道肿瘤发生率增加,肝、肺等其它器官未见肿瘤发生率增加。这些发现与小鼠经口给药的标准致癌性试验结果一致。在第二项试验中,孕鼠妊娠第12-18天给予齐多夫定的最大耐受量12.5mg/日或25mg/日(以未妊娠时体重计,约为1000mg/kg,以足孕时体重计,约为450mg/kg),结果高剂量组仔鼠肺、肝及雌性生殖道肿瘤发生率增加。尚不清楚啮齿类动物致癌症性试验的结果对人类肿瘤的发生有多大的预见性。
拉米夫定片:
1、遗传毒性:拉米夫定在微生物致突变试验和体外细胞转化实验中未显示致突变活性,但在体外培养人淋巴细胞和小鼠淋巴瘤实验中显示出其微弱的致突变活性。大鼠经口给予拉米夫定2000mg/kg(血药浓度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推荐临床剂量下的60-70倍),未见明显的遗传毒性。
2、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拉米夫定4000mg/kg/天(血药浓度为人临床血药浓度的80-120倍),其生育力和断奶后仔代的存活、生长、发育未受明显影响。大鼠和家兔分别经口给予拉米夫定4000和1000mg/kg/天(血药浓度约为人临床推荐剂量血药浓度的60倍),均未表现出明显的致畸作用。当家兔血药浓度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血药浓度相近时,出现早期胚胎死亡率升高。但大鼠血药浓度达到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血药浓度的60倍时,未见此类现象发生。对妊娠大鼠和家兔的研究结果显示,拉米夫定可以穿过胎盘进入胎仔体内。尚无拉米夫定用于妊娠妇女的充分和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资料。哺乳期大鼠乳汁中拉米夫定浓度和其在血浆中的浓度相近。
3、致癌性:大鼠和小鼠的长期致癌试验结果显示,当暴露水平达到人临床暴露水平的34倍(小鼠)和200倍(大鼠)时,未表现出明显的致癌性。
依非韦伦片:
1、慢性毒性:
(1)猕猴服用依非韦伦2年,服用的剂量使血浆平均AUC超过患者服用600mg/日的AUC的2倍或9倍,观察到轻到中度的肝脏胆管增生。一只猕猴除中度胆管增生外还有轻度的胆汁淤积。停止用药后,胆管增生是可逆的。2年治疗期末,9/10接受最大剂量依非韦伦治疗的猕猴有轻到中度的胆管增生。随后的26周的停止治疗后的恢复期,先前接受最大剂量依非韦伦治疗的猴子中有3/5胆管增生消失。其余2只猕猴是轻度的胆管增生。
(2)猕猴服用依非韦伦2年,服用的剂量要使血浆平均AUC超过患者服用600mg/日的AUC的2或9倍,观察到轻微的甲状腺滤泡细胞肥大。这一改变是由于继发诱导肝酶后甲状腺素清除率的增加所致。这一病理改变并不增加病人服用依非韦伦的危险性,因为其他已知的酶诱导剂长期治疗与临床甲状腺机能减退、甲状腺肿、或甲状腺瘤无相关性。
(3)在服用依非韦伦1年或1年以上的猕猴中观察到非持续性的惊厥发作,所给剂量使依非韦伦的血药浓度超过人服用600mg/日的4-13倍。但是这些猕猴的中枢神经系统未发现与依非韦伦相关的显微镜下改变。
2、致癌性:致癌性的研究显示,在雌性小鼠中观察到肝肿瘤和肺肿瘤的发生率增加,而雄性小鼠无此发现。在服用依非韦伦的雄性小鼠、雄性或雌性大鼠中任何肿瘤的发生率没有增加。肝肿瘤可能是因为依非韦伦的酶诱导效应所致;但是,肺肿瘤发生率上升的原因及其在人体内相应的效应尚不清楚。
3、致突变性:体内和体外的遗传毒性分析研究显示,依非韦伦无致突变性和遗传毒性,研究包括在S.typhimurium和大肠杆菌中进行的细菌突变分析,在中国仓鼠卵巢细胞中进行的哺乳动物突变分析,在人外周血液淋巴细胞或中国仓鼠卵巢细胞中进行的染色体畸变分析,以及小鼠体内骨髓微核分析。
4、生殖:依非韦伦不会降低雌性或雄性小鼠的交配或生殖力,并且不影响经治疗的雄性小鼠的精子和后代。依非韦伦不影响雌性大鼠的生殖功能。由于在大鼠体内依非韦伦的快速清除,这些研究中,大鼠的系统药物暴露量等于或低于人体所给依非韦伦的系统药物暴露量。
5、发育研究:
(1)一项正在进行的后续毒性研究中发现,接受依非韦伦治疗的猕猴,20个胎儿/新生儿中有3个出现畸形。怀孕的猕猴服用依非韦伦的剂量是每日60mg/kg,这一剂量的血药浓度与人服用600mg/日的值相似。在一个胎儿中出现无脑畸形和单侧无眼畸形伴继发的舌肥大,另一胎儿中出现小眼畸形,第三例出现腭裂(见【注意事项】)。
(2)依非韦伦治疗的大鼠中没有发现胎儿畸形;但是,每日200mg/kg的剂量组发现有胎儿的再吸收增加,这一剂量下的孕鼠的血浆峰浓度和AUC与人服用600mg/日的值相似。孕兔服用每日75mg/kg的依非韦伦没有发现致畸性和胚胎毒性,这一剂量产生的血浆峰浓度类似于人服用600mg/日的值,AUC大约相当于人服用600mg/日的一半。
(3)已证实依非韦伦可通过大鼠、兔和猕猴的胎盘屏障。在这些动物中,胎儿血中依非韦伦的浓度近似于母体内的血浓度。
药代动力学
齐多夫定片:
1、成人药代动力学:
(1)齐多夫定经胃肠吸收良好,在临床试验的所有剂量水平下,其生物利用度均可达到60-70%,在一项I期临床研究中,每4小时口服齐多夫定(溶液剂)5mg/kg,其血浆稳态峰值浓度及血浆稳态谷值浓度的均值分别为7.1及0.4μML(或1.9及0.1μg/ml),一项生物等效性的研究结果显示,每4小时口服齐多夫定片200mg,其Cmax及Cmin的均值分别为4.5μM/L(或1.2μgml)及0.4μM/L(或0.1μg/ml)。
(2)有关研究表明,静脉注射齐多夫定其平均终末血浆半衰期为1.1小时,平均整体清除率为27.1ml/min/kg,平均表观分布容积为16L/kg体重。齐多夫定的肾脏清除率远远超过肌酐清除率,表明其肾小管分泌话跃。齐多夫定在浆及尿液中的主要代谢物均为5'-葡萄糖苷酸齐多夫定,约50-80%的该药以此代谢产物的形式经肾脏清除。静脉给药后,齐多夫定亦可代谢为3'-氨基3'-脱氧胸腺嘧啶核苷(AMT)。
(3)对于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齐多夫定药物代谢动力学资料尚很有限。目前尚无有关老年人齐第夫定药物代谢动力学的研究资料。
2、儿童药代动力学:
(1)对于5个月以上儿童,齐多夫定的药物代谢动力学特点与成人相似。对于所有研究剂量,齐多夫定的胃肠道吸收良好,其生物利用度为60-74%,平均65%。口服齐多夫定(溶液剂)120ml及180ml/m2,Cmax分别为4.45μM(1.19μg/ml)及7.7μM(2.06μg/ml)。
(2)静脉给药时,终末血浆半衰期及全身清除率的均值分别为1.5小时及30.9ml/min/kg。主要代谢产物为5'-葡糖苷酸(衍生物),静脉给药后,29%以原形、45%以葡萄糖苷酸代谢物的形式排泄至尿中。齐多夫定的肾脏清除率远远超过肌酐清除率,这表明肾小管的分泌功能活跃。
(3)对于新生儿和较小婴儿的药代动力学的研究表明,14天以下的婴儿,其齐多夫定的葡萄糖醛酸化降低,同时生物利用度增加,清除率降低,半衰期延长,但尽管如此,药代动力学与成年人相似。
3、妊娠药代动力学:
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在一项由8名妊娠后期妇女参加的试验中进行了研究。随着妊娠的进展,无证据显示药物蓄积。妊娠妇女的药代动力学与非妊娠妇女相似。持续被动的药物通过胎盘,使出生时婴儿血浆中齐多大定的浓度,与产时母体血浆浓度基本相同。
4、分布:
(1)用药2-4小时后,成人齐多夫定脑脊液/血浆药物浓度的均值约为0.5。有资料表明,齐多夫定可以通过胎盘,并在羊水及胎儿血中检出,齐多夫定曾在精液和乳汁中检出。对于儿童,口服给药0.5-4小时以后,齐第夫定脑脊液浓度/血浆药物浓度的均值分别为0.52-0.85。在静脉注射治疗输注1小时后的1-5小时内,脑脊液/血浆药物浓度的均值为0.87。连续静脉滴注,脑脊液/血浆药物浓度的稳态均值为0.24。
(2)齐多夫定的血浆蛋白结合率相对较低34-38%,目前尚无因竞争蛋白结合位点而出现药物相互作用的报道。
(3)中国人: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18名中国健康成年男性志愿者单次服用本品200mg(100mgx2片)后的药代参数为:Cmax1263±637ng/ml、Tmax0.56±0.32h、T1/21.60±0.22h、AUC0-t1555±361ng*h/ml、AUC0-∞1586±371ng*h/ml。
拉米夫定片:
1、吸收:拉米夫定可被胃肠道良好吸收,正常情况下成人口服拉米夫定后生物利用度为80-85%。口服给药后,最大血药浓度(Cmax)的平均达峰时间(Tmax)约为1小时。以每日1次,每次100mg的治疗剂量给予拉米夫定,其最大血药浓度Cmax为1.1-1.5mg/mL(4.8-6.5mmol/L)左右,谷值血药浓度为0.015-0.020mg/mL(0.065-0.087mmol/L)。拉米夫定与食物同时服用可延迟Tmax并降低Cmax(最大至47%),但不会改变其生物利用度(按药时曲线下面积计算),因此,饭前和饭后服用本品均可。
2、分布:静脉给药研究结果表明,拉米夫定平均分布容积为1.3L/kg,在治疗剂量范围内药代动力学呈线性,并且与白蛋白的血浆蛋白结合率较低(<36%)。有限的资料表明拉米夫定可通过中枢神经系统,进入脑脊液(CSF)中,口服拉米夫定2-4小时后,脑脊液/血清中药物浓度的比值平均约为0.12。
3、代谢:代谢是拉米夫定清除的一个次要途径,唯一已知的拉米夫定在人体中的代谢物是转硫代谢物。由于拉米夫定的肝脏代谢程度低(5-10%),且血浆蛋白结合率低,所以拉米夫定与其代谢物之间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很小。
4、排泄:拉米夫定主要以原形经肾小球过滤和分泌(有机阳离子转运系统),自尿中排泄,肾清除约占其总清除的70%,平均系统清除率为0.3L/h/kg,清除半衰期为5-7小时。
5、特殊人群:
(1)对肾功能损伤者的研究显示肾功能不全影响拉米夫定的清除。对肌酐清除率<50mL/分的患者应降低用药剂量。
(2)肝功能损伤对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特性无影响。在肝移植患者中的有限的研究表明,除非伴有肾功能损害,否则单纯肝功能损害对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特性无影响。
(3)老年人机体正常老化伴有肾脏功能减退者在临床上对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特性无显著影响,只有在肌酐清除率<50mL/min时才会有所影响。
依非韦伦片:
1、吸收:
(1)未感染HIV志愿者单剂量(100mg-1600mg)口服给药5小时后依非韦伦血浆浓度达峰值(1.6-9.1μM)。剂量至1600mg,观察到Cmax及AUC呈剂量相关的增加;Cmax及AUC的增加不与剂量成比例,这一点支持本品在高剂量时,随着剂量的增加,吸收减少。多次给药并不改变达到峰药浓度所需的时间(3-5小时),6-7天时达到血浆稳态浓度。
(2)HIV感染者在血药稳态浓度时,平均Cmax、平均Cmin和平均AUC与每日口服剂量200mg,400mg,600mg呈线性关系。35位接受本品600mg每日一次治疗的患者,稳态Cmax是12.9μM,稳态Cmin是5.6μM,AUC是184μM·h。
(3)食物对口服吸收的影响:未感染HIV志愿者中,高脂或正常进餐后单剂服用本品600mg的生物利用度较空腹服用时分别增加22%和17%。本品可以空腹服用或与食物同服。
2、分布:依非韦伦与人血浆蛋白,主要是白蛋白高度结合(结合率大约是99.5-99.75%)。HIV-1感染者(n=9)每日服用200mg-600mg本品至少1个月,脑脊液的药物浓度是对应血浆浓度的0.26-1.19%(平均0.69%)。这一比例比血浆中与非蛋白结合(游离)的依非韦伦大约高3倍以上。
3、代谢:
(1)人体研究及用人肝微粒体进行的体外研究表明,依非韦伦主要经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为含羟基的代谢物及其进一步的葡萄苷酸化代谢产物。这些代谢产物本质上无抗HIV-1的活性。体外研究证实CYP3A4及CYP2B6是依非韦伦代谢过程中主要的同工酶。同时体外研究显示了依非韦伦抑制P450的同工酶2C9,2C19及3A4,在所观察的依非韦伦的血浆浓度范围内,Ki值是8.5-17μM。体外研究中,依非韦伦不抑制CYP2E1,仅在大大超出临床治疗剂量时才抑制CYP2D6和CYP1A2(Ki值是82-160μM)。
(2)在CYP2B6同工酶纯合子G516T遗传变异的病人中依非韦伦血浆暴露可能会增加。尚不清楚这种变异相关的临床意义;然而不能排除与依非韦伦相关的不良事件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有增加的可能性。
(3)已证实依非韦伦诱导P450酶,导致自身代谢。每日200-400mg的剂量治疗10天,药物累积浓度低于预期值(低22-42%),终点半衰期为40-55小时,亦低于单剂量用药的半衰期(52-76小时)。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研究发现,400mg或600mg依非韦伦与茚地那韦联用,与200mg剂量的依非韦伦组比较,不会造成茚地那韦AUC的进一步下降。此发现说明,400mg或600mg依非韦伦对CYP3A4的诱导程度是相似的。
4、清除:依非韦伦单剂量给药的终点半衰期相对较长,为52-76小时,而多次给药后的半衰期为40-55小时。放射性标记依非韦伦,尿中发现的大约占14-34%,以原形排泄至尿中的依非韦伦小于1%。
5、患者特异性:
(1)肝功能受损:一个多剂量研究表明,与对照组相比依非韦伦在轻度肝损伤病人(Child-PughA级)中的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变化。没有足够的数据来判断中度或重度肝损伤(Child-PughB或C级)是否影响依非韦伦的药代动力学(见【注意事项】)。
(2)肾功能受损:未研究依非韦伦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但是,以原形排泄至尿中的依非韦伦小于1%,因此肾功能受损对依非韦伦的清除影响应该是极小的。
(3)性别和种族差异:在男性和女性患者之间以及不同种族之间,依非韦伦的药代动力学相似。
(4)老年患者:本品的临床研究中65岁及以上的患者人数较少,因此无法判定老年患者是否与年轻人的反应不同。
(5)儿童患者:本品未在3岁以下及体重小于13kg的儿童患者中进行研究。接受依非韦伦治疗的57名儿童患者中,除新发皮疹在儿童中的发生率较高外(46%),其余不良反应的类型和发生率大致与成人类似(见【不良反应】)。儿童体内依非韦伦的药代动力学与成人类似。49名患儿服用了等量于600mg本品的硬胶囊(根据体重计算体表面积来调整剂量),稳态Cmax是14.2μM,稳态Cmin是5.6μM,AUC是218μM·h(见【临床研究】)。17名患儿服用了研究用的口服溶液,等量于上市剂型600mg本品的硬胶囊(根据体重计算体表面积来调整剂量),稳态Cmax是11.8μM,稳态Cmin是5.2μM,AUC是188μM·h。
贮藏方法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依非韦伦片需保存在15-30℃的环境中。
有效期
执行标准
齐多夫定片: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及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
拉米夫定片:中国药典2015年版。
依非韦伦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02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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