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培立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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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词术语成果转化与规范推广项目
审核认证
卡培立肽,西药名。常见剂型为针剂。用于急性心功能衰竭(包括慢性心功能衰竭加重)。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药品类型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本品系由28个氨基酸组成的一种循环调节激素。
性状
本品一般为针剂。
适应症
本品用于急性心功能衰竭(包括慢性心功能衰竭加重)。
规格
针剂:1mg。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针剂:
静脉滴注。本品先用10ml生理盐水溶解,再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按0.1μg/kg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1%。主要是血压下降、低血压休克及心动徐缓的临床症状。可有眩晕、胸部不适、呼吸困难等。可有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和血细胞比容变化,LDH、总胆红素、尿素氮、肌酸、尿酸升高,血浆蛋白减少,血浆电解质变化,尿蛋白增加等。也可有消化系统症状如嗳气、呕吐等。上述症状一般较轻。
禁忌
严重低血压或心源性休克、右心梗死及脱水患者。
注意事项
1、引起心动徐缓、低血压时应停药,并用阿托品等对症处理。
2、应监测心率、血压、尿量、电解质,尽可能监护动脉楔压、右房压和心搏量等。
3、本品给药后60min,如未见血流动力学和临床症状改善,应改用其他治疗方法。
4、本品无长期应用经验,原则上应避免超过24h用药。
5、低血压、脱水、肾病综合征、血细胞比容显著升高及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老年患者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尚无用药经验,其安全性尚未确立;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授乳。
儿童用药
小儿尚无用药经验,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除生理盐水、乳酸林格液及5%葡萄糖注射液外,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输注。
2、本品与呋塞米可引起配伍方面的变化。
药理作用
本品是通过刺激心肌伸展,由心室内颗粒合成的,然后通过冠状动脉分布全身,作用于血管平滑肌和肾等组织,调节血压和体内电解质平衡。本品为28个氨基酸组成的一种循环调节激素,起血管扩张和利尿作用。本品引起的血管舒张是由于与血管平滑肌的ANP(心房利钠多肽)受体结合,通过提高鸟苷酸环化酶的活性而实现的,提示可减轻心脏前、后负荷。
贮藏方法
密闭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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