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朦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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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朦眼膏,中成药名。由珍珠粉、冰片、硼砂组成。用于角膜炎症,角膜溃疡所致的角膜瘢痕及角膜混浊。
通用名称
汉语拼音
药品类型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珍珠粉、冰片、硼砂。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至黄色的眼用软膏;有特殊的清香气。
主要功效
清热解毒、消肿止痒、明目退翳。
适应病症
本品适用于角膜炎症,角膜溃疡所致的角膜瘢痕及角膜混浊。
规格
2.5g/支;5g/支。
用法用量
涂入结膜囊内,涂后最好作温热敷30分钟,一次适量(如绿豆大小),一日2-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本品成分(如珍珠层粉、冰片、硼砂等)过敏者禁用,过敏可能引发眼部红肿、瘙痒、刺痛等反应。
2、眼部有明显破溃或伤口者禁用,避免药物刺激伤口,加重损伤。
3、眼压高者忌热敷。
注意事项
1、科学用药:本品主要用于 “角膜混浊”(如角膜云翳、斑翳、白斑)及神经衰弱伴随的眼部不适,需在明确诊断后使用。若为感染性眼病(如细菌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外伤或急性炎症期(如眼睛红肿、疼痛、分泌物增多),需先针对病因治疗,不可单独依赖本品。
2、药品保存:密封后置于阴凉干燥处,避光保存;药膏开启后需尽快用完(一般不超过 1 个月),避免污染或药效降低。本品为眼部外用制剂,严禁口服,若误服需立即就医。若药膏出现变色、变硬、异味或过期,不可使用,以免引起眼部感染或损伤。
3、用药期间生活配合:保持眼部清洁,避免用手揉眼,防止继发感染;规律作息,避免熬夜,减少眼睛疲劳;饮食清淡,忌辛辣、油腻食物(如辣椒、油炸食品),避免加重眼部不适。
药物相互作用
1、若需同时使用其他眼用制剂(如滴眼液、其他眼膏),需间隔 15-30 分钟,避免药物相互干扰。
2、与口服药物联用时,需告知医生正在使用消朦眼膏,确保无配伍禁忌。
贮藏方法
密封,避光,置阴凉处(不得超过20℃)。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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