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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冲十三味丸不能与什么药物合用

扎冲十三味丸是由诃子、制草乌、石菖蒲等药物组成的中成药,从本品的药物组成来看,本品不宜和以下药物合用:

1、本品含制草乌,不宜与含有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及的中药制剂合用,如橘红丸(含半夏、瓜蒌皮、浙贝母),白及膏(含白蔹、白及)等。因为本品与以上药物合用,属于中药“十八反”的配伍禁忌(半蒌贝蔹及攻乌),可能会发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

2、本品含有甘草,不宜与含有海藻、大戟、甘遂、芫花的中药制剂合用,如内消瘰疬丸(含海藻),祛痰止咳颗粒(含甘遂、芫花),舟车丸(含大戟、甘遂、芫花)。因为本品与以上药物合用,属于中药“十八反”的配伍禁忌(藻戟遂芫俱战草),可能会发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

3、本品和其他药物合用,也可能发生药物相互作用,降低药物疗效或增加毒副作用。因此,为确保安全用药,患者用药期间如需合用任何其他药物,请务必先咨询医生,绝不可擅自合用。

发布时间:2026-02-28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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