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清火丸可用于治疗孕妇胎热口干、胸腹灼热,或口舌生疮、咽喉燥痛,或大便秘结、小便黄赤。以下为本品的合用禁忌:
一、影响药物有效性:服用孕妇清火丸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如人参、鹿茸、龙眼肉、肉桂等,以免加重身体的热证,不利于本品发挥清热的作用。
二、影响用药安全性:
1、本品中白芍与藜芦属于中药“十八反”的合用禁忌范畴,患者应避免与含有藜芦的中成药合用,如三七血伤宁胶囊、神州跌打丸等。
2、本品含有甘草,与海藻、大戟、甘遂、芫花属于中药“十八反”的合用禁忌范畴,患者应避免与含有以上药物的中成药合用,如乳癖消片、祛痰止咳颗粒、宫炎康颗粒等。
合理用药提示
孕妇清火丸与其他药物合用也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因此服药期间请患者不要自行合用其他药物,如必须合用,请先咨询医生。
.2f2b330.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