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高血压即妊娠期高血压,其主要表现为妊娠中晚期血压升高。
妊娠期高血压一般发生于妊娠20周后。如果血压计显示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并且在间隔四小时或以上,在测量前安静休息至少五分钟的前提下,血压未下降至该水平以下,则说明孕妇患有妊娠期高血压。
不过,相比于子痫前期,妊娠期高血压不会使尿蛋白检测结果变为阳性,也不会导致血小板减少、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肺水肿、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或是视觉障碍。因此,妊娠期高血压一般不会出现明显的症状,容易被孕妇所忽视。
为避免因忽视导致的疾病进展,甚至出现子痫、心脑血管意外、胎盘早剥等严重并发症,满足年龄较大、存在子痫前期病史或家族史、首次怀孕、体型肥胖等高危因素的产妇,应注意监测血压。符合妊娠期高血压的特征时,孕妇应及时前往正规医院妇科就诊。确诊后,患者需要限制体力活动,保证体重增长处于合理范围内,并避免过度限盐。在这之后,若血压仍显著升高,患者需要遵医嘱服用降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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