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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露口服液的禁忌

咳露口服液具有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的功效,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使用本品3天症状不见好转,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由于本品含有麻黄和罂粟壳,具有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药理作用,因此本品有明显的用药禁忌,以下为本品的一些禁忌事项供大家参考:

1、感冒、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导致的咳喘的患者,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本品,以免出现用错药的情况,反而耽误了病情。

2、孕妇、儿童、哺乳期妇女及糖尿病患者禁止使用本品。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不应私自服用止咳平喘类药物。

4、有其他基础疾病的患者也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本品,如心脏病、高血压、肝病等。

5、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以免发生药物相互作用,用药期间也请患者不要自行合用其他药物。

6、用药期间不要吃生冷、油腻、辛辣的食物,并且戒烟戒酒。

7、本品含有麻黄和罂粟壳,长期应用可成瘾,并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失眠、呼吸抑制、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因此请患者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不要自行加大剂量或延长疗程用药。

发布时间:2026-03-02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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