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丁苯羟酸乳膏开展了上市后评价。经评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停止丁苯羟酸乳膏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丁苯羟酸乳膏为皮肤病用药,用于湿疹和神经性皮炎。使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向医生详细描述自己的特殊过敏史、身体状况、基础疾病以及近期用药情况等,排除用药禁忌,避免出现严重用药风险。
2、对丁苯羟酸乳膏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本品,过敏体质的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使用。
3、丁苯羟酸乳膏是外用药,禁止口服。使用时患者要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后患者一旦出现灼烧感、红肿的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将药物清洗干净,症状严重时请及时就医。
5、丁苯羟酸乳膏性状发生改变(常见变色、变味等)时,禁止使用。
6、每次使用完毕后,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以免误服。
7、治疗期间出现任何严重、持续或进展性的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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