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颗粒具有清热泻火解毒的功效,一般用于火毒血热导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以下为本品的合用禁忌:
1、本品含有大黄,而大黄与四环素、利福平、红霉素、林可霉素、制霉菌素等抗生素,以及维生素B1、酶制剂(多酶片、胃酶、胰酶)等合用,会产生难溶性的络合物,导致药效降低,应避免合用。大黄与 复方磺胺甲噁唑等磺胺类药合用,可引起肝内磺胺积累,严重者导致中毒性肝炎。大黄可使异烟肼分解失效,与左旋多巴、毛果芸香碱合用会增加消化道黏膜损害。
2、本品不宜与乳酶生(含乳酸菌)合用,黄连、黄芩可导致肠道内乳酸菌灭活失效。
3、本品中的黄连可增强华法林的作用和毒性,应谨慎与华法林合用。
4、本品不宜与含金属离子的药品合用,如硫酸亚铁、硫酸镁、钙制剂、氢氧化铝等。黄芩可改变其理化性质,降低疗效;黄连易与其产生沉淀。
5、本品中的黄芩可降低左氧氟沙星的肾脏排泄,两者若合用应延长其给药间隔,以免损伤肾功能。
本品与其他药物合用也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因此服药期间请患者不要自行合用其他药物,如必须合用,请先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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