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桑菊颗粒的保质期一般为1-2年。不同药品其保质期也有不同,因此建议患者购药后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或其说明书上的保质期,尽量在保质期内使用。过期的药品由于其质量和疗效不能得到保证,应尽快丢弃,以免误用。另外,开封后的药品也要在疾病治疗期间内用完,以免药物氧化变质而失效。
哺乳期是能喝夏桑菊颗粒的,但前提是要有一定的热证表现,比如外感风热所导致的发热、轻微怕冷、咽喉肿痛、目赤、头痛、口干微渴、舌红苔白或黄等。夏桑菊颗粒是凉性药物,如果是风寒感冒者则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哺乳期妈妈服用本品后,一般不会对宝宝产生影响,但是为了避免药物通过乳汁代谢,然后喂食给婴儿,由于婴儿的脏腑比较娇嫩,摄入寒凉药物会引起胃肠不适,比如腹泻等,哺乳期妈妈服药时最好暂时停止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