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氨酸谷氨酸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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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氨酸谷氨酸注射液,西药名。用于慢性肝病引起的高血氨症的辅助治疗。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精氨酸谷氨酸。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本品用于慢性肝病引起的高血氨症的辅助治疗。
规格
200ml:20g。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推荐剂量20g(以精氨酸谷氨酸计),缓慢静脉滴注。200ml本品滴注时间在2小时以上。可根据患者年龄、症状等酌情调整剂量。
临床应用及指南
李锡锋等通过精氨酸谷氨酸注射液对肝切除术后缺血再灌注损伤的保护作用及安全性,得出结论精氨酸谷氨酸注射液能够减轻肝部分切除术后缺血再灌注损伤,保护肝功能,可能与其能够提高机体对氧自由基清除能力,抑制过氧化反应,改善机体免疫功能有关。(肝脏,2018,23(11):1002-1004.)
不良反应
本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尚不清楚。
1、精神神经系统:感觉麻木、面部紧绷、发热、头晕、头痛等。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等。
3、循环系统:心悸、胸部不适、气短等。
4、其他:潮红、四肢关节疼痛或不适。
禁忌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爆发性肝衰竭患者,因体内缺乏精氨酸酶不宜使用本品。
注意事项
1、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慎用(含氮化合物可能引起原有症状的恶化)。
2、使用前检查,不完全澄明的注射液不得使用;开封后应尽快使用,残留液不得再用。
3、需缓慢静脉滴注,建议200ml本品滴注时间在2小时以上。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必须权衡利弊用药。
(2)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不建议使用本品,如果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没有用药经验)。
6、老年用药:一般老年患者的生理机能低下,应注意减少剂量。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下列药物均出现的临床症状:产生氨或者可能抑制氨的代谢、排泄。
1、全身麻醉剂:巴比妥类,抑制氨在肝脏的代谢。
2、异烟肼:增加血氨浓度。
3、离子交换树脂:可能增强氨中毒,具体机制尚不清楚。
4、利尿药:噻嗪类利尿剂,血钾水平降低导致氨代偿性增加。
药理作用
本品在体内离解为精氨酸和谷氨酸,具有降低血氨作用及增加肝脏精氨酸酶活性的作用。
1、降血氨作用:
(1)对几乎阻断肝血流的埃克瘘犬和仅阻断肝门静脉血流的埃克瘘犬静脉注射精氨酸谷氨酸盐(0.5g/kg),随后检测血氨波动,结果显示,精氨酸谷氨酸盐能显著降低血氨。
(2)四氯化碳损伤大鼠、埃克瘘犬及卵黄过敏大鼠给予精氨酸谷氨酸盐,然后进行NH4Cl负荷,测定血氨波动。结果显示,精氨酸谷氨酸盐有明显降血氨作用。
2、增加肝精氨酸酶活性的作用:四氯化碳和乙硫氨酸损伤大鼠的肝精氨酸酶活性和精氨酸含量几乎同时降低,给予精氨酸(5.6mM/kg)后,精氨酸酶活性显著恢复。
毒理作用
大鼠经口给予1g/kg/d,长达50天的毒性研究,未发现动物死亡。体重变化、肝功能和肝脏病理组织学检查与对照组没有显著性差异。
药代动力学
本品静脉给药后,在体内离解为精氨酸和谷氨酸。
贮藏方法
遮光,密闭,不超过25℃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012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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