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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

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应根据怀孕时间、用药原因、具体药物而定,以保证用药安全,避免影响胎儿。

1、首先,如果孕妇在孕前已明确有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自身免疫病等基础疾病,那么可通过孕前咨询将需要使用的药物调换成适合孕期和哺乳期应用的药物。

2、其次,孕妇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根据病情决定是否继续用药。比如,临床上曾有患癫痫的孕妇由于孕期主动停止用药而导致癫痫发作,造成孕产妇和胎儿的不良结局。

3、此外,如果孕妇发生感冒、皮炎、腹泻等情况,那么应及时前往医院查找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药物。

发布时间:2025-03-04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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