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内营养粉剂(TP)的保质期一般为1-2年。不同药品其保质期也有不同,因此建议患者购药后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或其说明书上的保质期,尽量在保质期内使用。过期的药品由于其质量和疗效不能得到保证,应尽快丢弃,以免误用。另外,开封后的药品也要在疾病治疗期间内用完,以免药物氧化变质而失效。

肠内营养粉剂(TP)可作为4岁以上儿童和成人的营养支持或部分营养补充。使用时要注意以下禁忌:

1、不能口服或肠内进食的患者禁用本品,上述情况包括肠梗阻、严重的短肠综合征或高排泄量的瘘。

2、患有半乳糖血症及对牛乳或大豆蛋白过敏者禁止使用。

3、4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

4、本品不能胃肠外注射或静脉注射,也不要用开水冲泡。

5、冲好的肠内营养粉剂应该立即服用,或放入冰箱保存并在24小时内吃完。开盖的药品应该用盖子盖住,并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不能用冰箱冷藏保存。

6、使用肠内营养粉剂(TP)期间,不建议自行合用其他药物,如果需要使用其他药物,最好先咨询一下医生,尽量减少用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