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肝利胆口服液的保质期一般为1-2年。不同药品其保质期也有不同,因此建议患者购药后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或其说明书上的保质期,尽量在保质期内使用。过期的药品由于其质量和疗效不能得到保证,应尽快丢弃,以免误用。另外,开封后的药品也要在疾病治疗期间内用完,以免药物氧化变质而失效。

清肝利胆口服液具有清利肝胆湿热的功效,一般用于治疗湿热蕴结肝胆所致的纳呆、肋痛、疲倦、乏力、尿黄、苔腻、脉弦。

本品为中药复方制剂,主要由茵陈、山银花、栀子、厚朴、防己这8味中药组成。其中茵陈苦、微寒,能清利湿热,利疸退黄;金银花清热解毒;栀子苦寒,泻火凉血,清脏腑实热;厚朴苦辛温,行气燥湿健脾;防已苦辛寒,利水消肿,使肝胆湿热从小便而出。

现代研究表明,本品主要有明显的利胆作用,能促进胆汁分泌及胆红素的排出,还有一定的保肝作用,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急慢性肝炎、慢性胆囊炎等肝胆疾病,对急性黄疸型病毒性肝炎、脂肪肝、酒精性肝炎、新生儿黄疸也有一定的疗效。

本品在市面上所售为处方药,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就医时,患者要和医生详细说明自己有无特殊病史、过敏史、近期用药情况,以排除用药禁忌,减少用药风险。用药期间出现任何严重、持续、或进展性的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