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眠胶囊的保质期一般为1-2年。不同药品其保质期也有不同,因此建议患者购药后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或其说明书上的保质期,尽量在保质期内使用。过期的药品由于其质量和疗效不能得到保证,应尽快丢弃,以免误用。另外,开封后的药品也要在疾病治疗期间内用完,以免药物氧化变质而失效。

舒眠胶囊有一定镇静、催眠的作用,与其他镇静催眠类西药合用,如巴比妥类(苯巴比妥)、苯二氮卓类(如安定),作用效果叠加,可能会引起困倦、嗜睡、头晕等不良反应。因此患者应谨慎与镇静催眠类西药合用,如需同用应由医生指导减小相应剂量。另外,舒眠胶囊含有白芍,根据中药“十八反”记载,白芍与藜芦不能同用,因此患者不宜与藜芦或含有藜芦的制剂合用,如三七血伤宁胶囊、神州跌打丸等。

舒眠胶囊与其它药物也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影响药效或出现药物毒副作用,因此为保证用药安全,患者使用本品期间若需要合用其它药物,请先咨询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