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通口服液的保质期一般在1-2年,具体时间应以您手中产品的说明书为准。通常来说,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都会印刷在药品的内、外包装上,大部分药物可以在外包装盒的侧面找到,内包装一般都是在袋装药品的封口处、瓶装药品的瓶身标签上、板装药品的侧面锡箔纸上等。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药物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都不能保证,不可继续使用,应及时丢弃。
心通口服液具有益气活血,化痰通络的功效,一般用于治疗气阴两虚、痰瘀痹阻所致的胸痹,可表现为心痛、胸闷、气短、呕恶、纳呆(消化不良)。西医上有上述症状的冠心病、心绞痛也可用本品予以治疗。以下为本品的合用禁忌:
1、本品含有党参、丹参,不宜与藜芦及含有藜芦的制品合用,如三七血伤宁胶囊、神州跌打丸等。两者合用,可能会降低党参、丹参的药效,影响疾病治疗。
2、本品含有海藻、昆布,不宜与甘草及含有甘草的制剂合用,如四君子丸、补中益气丸等。
3、本品不宜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合用,如土霉素、金霉素等。因本品中的牡蛎含有大量钙离子,会影响抗生素的吸收,降低疗效。本品也不宜与洋地黄等强心苷类药物合用,钙离子对心脏的作用与洋地黄类似,能加强心肌收缩力,增加强心苷的毒性作用,引起心动过速、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
4、本品不宜与硫酸亚铁合用,因会形成难溶性复合物,影响铁的吸收,且加重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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