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肺丸的保质期一般在1-2年,具体时间应以您手中产品的说明书为准。通常来说,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都会印刷在药品的内、外包装上,大部分药物可以在外包装盒的侧面找到,内包装一般都是在袋装药品的封口处、瓶装药品的瓶身标签上、板装药品的侧面锡箔纸上等。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药物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都不能保证,不可继续使用,应及时丢弃。

补肺丸可用于治疗肺气不足导致的气短、咳嗽、咳声低弱、干咳痰粘、咽干舌燥、异常出汗、怕风、乏力等。本品与其他药同时使用,可能出现相互作用,影响治疗,故不宜合用。具体合用禁忌如下:

1、本品不宜与磺胺嘧啶类药物合用,如磺胺嘧啶、复方新诺明。因本品会酸化尿液,使磺胺嘧啶及其乙酰化产物析出结晶,产生泌尿系统损害症状,如血尿、尿闭、尿痛等。

2、本品不宜与红霉素合用,因本品可酸化胃液,使红霉素失去抗菌作用。

3、本品不宜与氢氧化铝、氨茶碱等碱性药合用,以免发生酸碱中和反应,导致药效降低。

4、本品不宜与呋喃妥因、利福平、阿司匹林、吲|哚美辛等合用,不然可加重对肾脏的毒性。

5、本品不宜与肾上腺素同用,因其可降低肾上腺素的作用。

本品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也可能出现相互作用,所以不建议患者自行合用其他药,如果需要,应提前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