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痛克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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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痛克酊,中成药名。由姜黄、马蹄金、地柏枝组成。具有消肿止痛,收敛止血,解毒生肌的功效。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热毒灼肤,浅Ⅱ度烧伤。
通用名称
汉语拼音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姜黄、马蹄金、地柏枝。
性状
本品为棕黄褐色的澄清液体;具特异香气。
主要功效
消肿止痛,收敛止血,解毒生肌。
适应病症
本品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热毒灼肤,浅Ⅱ度烧伤。
规格
每瓶装(1)20ml;(2)30ml;(3)50ml。
用法用量
外用,喷洒于洁净的创面,一日2-4次,或喷洒于脱脂纱布使浸渍药液包敷,一日换药1次或隔日1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肛门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
7、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8、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9、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10、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方法
密封,置阴凉处。
有效期
18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434(ZD-0434)-2002。
附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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