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火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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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火胶囊,中成药名。由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组成。具有清热泻火,通便的功效。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通用名称
汉语拼音
药品类型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微苦。
主要功效
清热泻火,通便。
适应病症
本品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规格
每粒装0.45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腹泻、腹痛、恶心、呕吐、腹部不适、排便频率增加、口干、皮疹、瘙痒、头晕、头痛、乏力、胸部不适、过敏反应等。
禁忌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5、月经期、哺乳期妇女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年老体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9、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10、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方法
密封。
有效期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Z02892006-2009Z。
附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参考资料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关于清火胶囊和便通片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6年第27号)[EB/OL].(2026‑03‑17)[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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