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混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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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混悬液,西药名。为解热镇痛药。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药品类型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乳白色混悬液体。
适应症
本品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规格
100毫升:2克。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
1、1-3岁,体重10-15kg,一次4ml。
2、4-6岁,体重16-21kg,一次5ml。
3、7-9岁,体重22-27kg,一次8ml。
4、10-12岁,体重28-32kg,一次10ml。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3、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腹痛、乏力、无菌性脑膜炎、贫血、骨髓毒性、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超敏反应、过敏、脑血管意外、精神运动过度活跃、视觉障碍、心衰、心肌梗死、心悸、出血(非消化道)、高血压、哮喘、支气管痉挛、便秘、腹泻、消化道出血、消化道炎症、消化道溃疡、消化道溃疡出血、消化道溃疡穿孔、口腔不适(局部烧灼感,刺激)、胰腺炎、肝毒性(肝功能异常、肝炎、转氨酶升高)、血管性水肿、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系统症状药疹(DRESS)、红斑、多形性红斑、瘙痒、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荨麻疹、肾炎、肾脏损害、低体温、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固定皮疹、胆管消失综合征、过敏性冠状动脉痉挛综合征。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心脏手术前后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因布洛芬可降低阿司匹林的保护心脏、中风和抗血小板活性的作用,正在服用阿司匹林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3、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其打开方式见说明书所附图示。
14、随着使用剂量和持续时间的增加、或伴有患者服用皮质类固醇、饮酒、抗凝剂、血小板聚集抑制剂(如阿司匹林)、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等因素,发生胃肠道出血、严重的心血管血栓性事件、心肌梗死、脑卒中和过敏性冠状动脉痉挛综合征的风险可能会增加。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5、使用本品如出现过敏症状,尤其是对阿司匹林过敏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过敏症状可能包括荨麻疹、面部肿胀、哮喘(喘鸣)、休克、皮肤发红、皮疹或水疱伴有或未伴有发热或红斑,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还包括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伴嗜酸粒细胞增多、全身系统症状的药疹(DRESS)和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
1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肾脏疾病、肝脏疾病、心脏疾病、高血压、体液潴留、服用利尿剂。
17、胃肠疾病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消化性溃疡病、或其他胃肠道活跃的炎症性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由于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会加剧病情。
18、布洛芬治疗的发热和疼痛有时有可能是某种严重疾病的潜在征兆。如症状持续或恶化,或出现新的症状,患者应停药并咨询医生。
19、布洛芬很少被报道会导致胆管消失综合征。如果患者出现突然腹痛或慢性腹痛,并伴有食欲丧失和/或新发瘙痒,应及时就医并咨询专业医生。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贮藏方法
遮光,密闭,不超过30℃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YBH29612025。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56118。
附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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