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医药信息查询平台

别嘌醇缓释胶囊

别嘌醇缓释胶囊,西药名。为抑制尿酸合成药。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痛风石等。

通用名称

别嘌醇缓释胶囊

英文名称

Allopurinol Sustained-release Capsules

汉语拼音

Biepiaochun Huanshi Jiaonang

药品类型

抑制尿酸合成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

30.00元-34.00元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别嘌醇。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淡黄色球型微粒。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

1、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

2、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患者。

3、痛风石。

4、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

5、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规格

0.25g。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1次,每次0.25g。

临床应用及指南

刘梅、郑峰、夏燕平、臧秀娟通过进行别嘌醇缓释胶囊治疗高尿酸血症性肾病合并肾衰临床观察研究,得出结论别嘌醇缓释胶囊治疗高尿酸血症性肾病合并肾衰疗效显著,能明显改善患者高尿酸血症程度,减少尿盐堆积沉淀,改善肾脏组织血液微循环,有效改善肾脏功能,减少肾小管损伤,减少肾小球硬化,从而抑制患者肾衰进一步发展。其临床选择优势较高,无严重不良反应,值得临床上应用。(中国临床医生杂志,2016,44(09):52-53.)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可能会引起消化功能失调。如上腹痛、恶心、腹泻,很少因此而停药,饭后用药可减轻或避免消化系统的副作用。

2、皮疹:一般为丘疹样红斑、湿疹或痒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

3、罕见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骨髓抑制。主要发生在肾功能不全病人中,如发生此类不良反应,均应考虑停药。

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

上述不良反应一般在停药后均能恢复正常。

禁忌

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及其辅料过敏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3、明显血细胞低下者。

4、哺乳期妇女。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控制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不能作为抗炎药使用。因为本品促使尿酸结晶重新溶解时可再次诱发并加重关节炎急性期症状。本品必须在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消失后(一般在发作后两周左右)方开始应用。

2、服药期间应多饮水,并使尿液呈中性或碱性以利尿酸排泄。

3、本品用于血尿酸和24小时尿尿酸过多、或有痛风石、或有泌尿系统结石以及不宜用促尿酸排除药者。

4、与排尿酸药合用可加强疗效,不宜与铁剂同服。

5、用药前及用药期间要定期检查血尿酸及24小时尿尿酸水平。

6、有肾、肝功能损害者及者年人应谨慎用药。

7、驾驶及操作机器者慎用本品。

8、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10、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应酌情调整剂量。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谨慎用药。

12、药物过量:如服药量达到20g,据报道可以出现下列症状:恶心、呕吐、腹泻、头晕,还有一例出现尿少背痛。上述症状可以对症处理,同时应保持较大的尿量以增加別嘌醇及其代谢物的淸除。别嘌醇和氧嘌呤醇可以被透析。

药物相互作用

1、饮酒、氯噻酮、依他尼酸、呋塞米、美托拉宗、吡嗪酰胺或噻嗪类利尿剂均可增加血清中尿酸含量。控制痛风和高尿酸血症时,应用本品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2、对高血压或肾功能差的患者,本品与噻嗪类利尿剂同用时,有发生肾功能衰竭及出现过敏的报道。

3、本品与氨苄西林同用时,皮疹的发生率增多,尤其在高尿酸血症患者。

4、本品与抗凝药如双香豆紊、茚满二酮衍生物等同用时,抗凝药的效应可加强,应注意调整剂量。

5、本品与硫唑嘌呤或巯嘌呤同用时,后者的用量一般要减少1/4-1/3。

6、本品与环磷酰胺同用时,对骨髓的抑制可更明显。

7、本品与尿酸化药同用时,可增加肾结石形成的可能。

药理作用

本品是抑制尿酸合成的药物,别嘌醇及其代谢产物氧嘌呤醇均能抑制黄嘌呤氧化酶,阻止次黄嘌呤和黄嘌呤代謝为尿酸,从而减少了尿酸的生成,使血和尿中的尿酸含量降低到溶解度以下水平,防止尿酸形成结晶沉积在关节及其他组织内,也有助于痛风病人组织内尿酸结晶的新溶解。另外,别嘌醇亦可通过对次黄嘌呤-鸟嘌呤磷酸核酸转换酶的作用而抑制体内新的嘌呤的合成。

药代动力学

口服用药后,自胃肠道可吸收80%-90%,2-6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别嘌醇约70%在肝脏代谢成具有活性的氧嘌呤醇,两者均不能和血浆蛋白结合。别嘌醇在血中半衰期为1-3个小时,氧嘌呤醇半衰期为12-30小时。本药经肾排泄,约10%以原形、70%以代谢物随尿排出,亦可经乳汁排泄。

贮藏方法

遮光,密闭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098)-2011Z。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服务协议
联系电话:010-64801616|联系邮箱:office@dayi.org.cn Copyright © www.dayi.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26 京ICP备15046755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3407

未经平台允许 不得私自转载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