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呋辛酯干混悬剂
本词条由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词术语成果转化与规范推广项目
审核认证
头孢呋辛酯干混悬剂,西药名。为抗生素类药。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等。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株)引起的慢性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单纯性泌尿道感染; 由产生青霉素酶或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单纯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宫颈炎),以及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直肠炎等。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脓疱病等。其他:由博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Lyme病(游走性红斑)等。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药品类型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呋辛酯。
性状
本品为加矫味剂粉末,气芳香,味甜。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株)引起的慢性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
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单纯性泌尿道感染;由产生青霉素酶或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单纯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宫颈炎),以及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直肠炎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脓疱病等。
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Lyme病(游走性红斑)等。
规格
0.125g。
用法用量
头孢呋辛酯引起的药物不良反应多数程度较轻,呈一过性。
由于大多数不良事件没有适用于计算频率的数据(如:没有相应的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来观察某种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故下列不良反应发生频率分级是估算得出的。另外,服用头孢呋辛酯导致的不良事件发生率可能会因适应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用以确定发生率从非常常见到罕见的各类不良事件的数据是从大规模临床研究中获得的。对于其他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如:发生率<1/10000的不良事件等),主要使用上市后监测数据且通常使用报告率而不是实际发生率。如果某种不良事件缺乏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数据,且某些情况下使用了临床研究获得的数据计算发生率,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根据与药物使用相关的不良事件发生数据来计算(由研究者进行评估)。
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定义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且<1/10,不常见≥1/1000且<1/100,罕见≥1/10000且<1/1000,非常罕见<1/10000。
1、感染和侵袭性疾病:常见念珠菌过度生长。
2、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常见嗜酸粒细胞增多。不常见Coomb试验阳性、血小板减少和白细胞减少(有时较严重))。非常罕见溶血性贫血。头孢菌素类药物易被吸收到红细胞膜表面,并且与针对此类药物的抗体发生作用,从而造成Coomb试验阳性(这可干扰交叉配血),且在十分罕见的情况下引起溶血性贫血。
3、免疫系统疾病:过敏反应包括:不常见皮疹。罕见荨麻疹、瘙痒。非常罕见药物热、血清病和速发过敏反应。上市后监测发现本品有血管性水肿、严重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的病例报告。
4、各类神经系统疾病:常见头痛、头晕。上市后监测发现本品有抽搐、烦躁、局部麻木、癫痫发作的个例报告。
5、胃肠系统疾病:常见胃肠道紊乱,包括腹泻、恶心和腹部疼痛。不常见呕吐。罕见伪膜性结肠炎。上市后监测发现本品尚有胃灼热、口腔溃疡的病例报告。
6、肝胆系统疾病:常见嗜酸粒细胞增多和一过性肝酶(ALT[即SGPT]、AST[即SGOT]和LDH)水平增高。非常罕见黄疸(主要为胆汁淤积性黄疸)、肝炎。
7、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非常罕见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出疹性坏死松解)。其他参见免疫系统疾病
8、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罕见间质性肾炎。
9、其他:上市后监测发现本品尚有皮肤潮红、乏力、水肿(包括全身性水肿、眶周水肿等)、局部肿胀、耳鸣、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喉水肿、烦躁、食欲异常、双硫仑反应的病例报告。
不良反应
1、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溃疡等)、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等)和头痛等。
2、和其他的头孢菌素一样,罕见的不良反应有:
(1)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血管性水肿、瘙痒症、皮疹、药物引起的发热、血清疾病样反应和风疹等。
(2)消化道反应:伪膜性结肠炎及肝损害(包括肝炎、胆汁淤积和黄疸)等。
(3)血液学检查: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
(4)皮肤:多型性红癍、Stevens-Johnson综合症、毒性的表皮坏死症(疹型的表皮坏死症)等。
(5)泌尿系统:肾功能损害等。
3、其他:除上述列出的头孢呋辛酯治疗患者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外,以下不良反应和化验检查变化见于头孢菌素治疗患者:如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短暂ALT、AST、LDH升高的报告;如其他的头孢菌素一样,也罕有黄疸病的报告;曾有报告在头孢菌素类疗程中出现Coombs'实验阳性的反应,此现象会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肾功能不全、毒性肾病、肝胆管淤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凝血时间延长、BUN升高、肌酐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胆红素升高、全血细胞减少及粒细胞缺乏症等。
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与对青霉素类药物有交叉反应的报告,因而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病人慎用。
2、长期使用头孢呋辛酯可能会导致非敏感微生物如念珠菌属、肠球菌、梭状difficile杆菌过度生长。在该药使用期间或期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疑为伪膜性结肠炎。如果诊断成立,轻度者停药即可,中、重度者应补充液体、电解质、蛋白质,并需选用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素类药物治疗。若出现二重感染,需采取适当措施。
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特别是对接受高剂量的重症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用药间隔。
4、由于利尿剂对肾功能有不利影响,对于同时接受强的利尿剂和包括头孢呋辛酯在内的头孢菌素类药物的患者,应密切关注肾功能。
5、与其他广谱抗生素相同,对有结肠炎病史的患者使用头孢呋辛酯需谨慎。
6、头孢呋辛酯对胃肠吸收功能不良的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情况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暂时仍缺乏三个月以下婴儿使用此药的研究资料。建议儿童选择头孢呋辛酯干混悬剂。由敏感细菌所引起的3个月至12岁的儿童轻度至中度上呼吸道感染和脓疱病患者可以选用本品。
8、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不必根据年龄因素调整剂量。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由于头孢呋辛会从人乳中排泄,因而哺乳期妇女慎用。如需使用,应暂时停止哺乳。
10、药物过量:过量使用会刺激大脑发生惊厥。血液透析法或腹膜透析法可降低本品的血清浓度。
药物相互作用
1、有报道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与头孢菌素联合用药可导致肾毒性。
2、临床应用头孢菌素患者用斑氏或费氏或Clintesttabets试纸检查尿糖时会出现假阳性反应,但用酶的方法试验则不会出现假阳性。在查血糖时如用铁氰酸方法可出现假阴性结果,头孢呋辛钠不会干扰用碱性苦味酸方法测定尿和血肌酐值。
3、丙磺舒与头孢呋辛酯片同时服用时,其药时曲线下面积可增加50%。1.5g单剂量头孢呋辛酯与1g丙磺舒同时服用后的血药峰浓度(平均14.8μg/ml)比不服丙磺舒的血药浓度(平均12.2μg/ml)高。
4、降低胃酸的药物可引起本品的生物利用度降低,同时会影响饭后的吸收效果。
药理作用
本品为口服广谱的第二代头孢菌素,头孢呋辛酯为头孢呋辛的酯化衍生物,口服后经肠道吸收后被水解脱酯,形成有活性的头孢呋辛而起抗菌作用。其作用机理是通过结合细菌蛋白,从而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头孢呋辛对于病原菌具有较广的抗菌活性,并对许多β-内酰胺酶稳定,尤其是对肠杆菌科中常见的质粒介导酶稳定。动物体外试验和临床感染治疗中证实,头孢呋辛对下列大部分细菌有抗菌活性。需氧革兰氏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β-内酰胺酶产生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需氧革兰氏阴性菌:大肠埃希菌、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淋病奈瑟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体外试验表明,粪肠球菌、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艰难梭菌和脆弱拟杆菌的大部分菌株对头孢呋辛耐药。
毒理作用
1、遗传毒性试验表明,虽然未进行动物的终身研究以评价本品致癌的潜在性,但是在微核试验和细菌突变试验中未发现头孢呋辛酯有致突变作用。
2、生殖毒性试验表明,大鼠给予本品剂量达1000mg/kg/天,对动物生育力无明显影响;小鼠和大鼠给予本品剂量达32000mg/kg/天,未见本品对胎儿发育的损害。但是动物与人的相关性尚无临床研究的支持。
药代动力学
口服给药后,头孢呋辛酯被胃肠道吸收,并迅速被肠粘膜和血液中的非特异性酯酶水解,释放出头孢呋辛进入体循环。头孢呋辛广泛分布于细胞外液中,酯基则被代谢成乙醛和醋酸。但是,病人服用片剂后,其临床反应和细菌反应与食物的摄入无关。头孢呋辛在尿中以原形由肾小球滤过及肾小管分泌而从尿中排泄。成人口服本品后12小时,约50%头孢呋辛可在尿液中检测到。目前尚缺乏儿童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数据。成人的头孢呋辛的肾脏药物代谢动力学特性不能推断儿科病人。本品从尿中排泄,对于肾功能减低者,其血清半衰期将延长。20例平均年龄为83.9岁,平均肌酐清除率为34.9ml/min的老年患者的研究数据表明血清平均消除半衰期为3.5小时。尽管如此,不必根据年龄调整剂量。同时服用丙磺舒,头孢呋辛的平均血清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可增加50%。透析可降低头孢呋辛的血清水平。
贮藏方法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391)-2004Z。
鉴别
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中两个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头孢呋辛酯对照品溶液中A、B异构体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查
1、酸度:取本品适量,加水制成每1ml含头孢呋辛125mg的混悬波,依法测定(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VH),pH值应为4.0-6.0。
2、异构体:取本品的细粉适量,照含量测定项下的方法试验,供试品色谱图中A异构体的峰面积与A、B异构体的峰面积和之比应为0.48-0.55。
3、水分: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VIIIM第一法A)测定,含水分不得过5.0%。
4、有关物质: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精密称取细粉适量(相当于头孢映辛125mg)。置100ml量瓶中,加甲醇溶解,并稀释置刻度,摇匀,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5ml,置25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10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对照溶液。照含量测定项下的色谱条件,取对照溶液20μl注人液相色谱仪,调节检测器灵敏度,使两主成分色谱峰中任一主峰的峰高约为记录仪满量程的15%,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各20pd,分别注人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记录至头孢呋辛酯A异构体峰保留时间的3.5倍。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头孢呋辛酯异构体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两个主峰面积之和的2倍(2.0%),反式异构体峰面积(以一对峰面积计)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两个主峰面积之和的1.5倍(1.5%),其它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两个主峰面积之和(1.0%),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两个主峰面积之和的4.5倍(4.5%),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小于对照溶液两主峰面积之和0.05倍的峰可忽略不计。
5、装量差异:照颗粒剂项下装量差异检查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IN)检查,应符合规定。
6、其他:除沉降体积比外应符合口服混悬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10)。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谐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VD)测定。
1、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0.2mol/L磷酸二氨铵溶液甲E异构体的溶液。分别取上述溶液20ul注人液相色谱仪,头孢呋辛酯A、B异构体、-异构体及E异构体峰的相对保留时间分别约为1.0、0.9、1.2及1.7和2.1.头孢呋辛酯A、B异构体之间、头孢呋辛酯A异构体与头孢呋辛酯异构体之间的分离度均应符合要求。
2、测定法: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精密称取细粉适量(约相当于头孢呋辛25mg),置50ml量瓶中,加甲醇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5ml,置25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续滤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头孢呋辛酯对照品适量(约相当于头孢呋辛25mg),置50ml量瓶中,加甲醇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上述溶液5ml,置25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对照品溶液。精密址取上述两种溶液各20μl,分别注人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头孢呋辛酯异构体A和B之和),即得。(上述溶液应立即进样,否则应避光,保存于2-8℃条件下,当日内使用)。
3、本品含头孢呋辛酸按头孢呋辛(C16H16N4O8S)计算,应为标示量的92.5%-107.5%。
.2f2b33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