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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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氨酸,西药名。常用剂型有颗粒剂等。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本品其制剂常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亮氨酸、异亮氨酸、缬氨酸。
性状
(1)复方亮氨酸颗粒:淡黄色的颗粒。
(2)复方亮氨酸颗粒(3AA):黄色或淡黄色的颗粒。
适应症
本品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规格
(1)复方亮氨酸颗粒:14.5g。
(2)复方亮氨酸颗粒(3AA):每袋含亮氨酸1.375g、异亮氨酸1.125g、缬氨酸1.050g。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复方亮氨酸颗粒/复方亮氨酸颗粒(3AA):口服。
1、肝性脑病:昏迷期一次2-3袋,一日三次;清醒后一次1袋。
2、慢性肝病:一次1袋。一日3-4次吞服或冲服,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亮氨酸、异亮氨酸及缬氨酸为支链氨基酸,进入体内后能纠正血浆中支链氨基酸和芳香氨基酸失衡,维持正常比例,防止脑内芳香氨基酸浓度过高引起的肝昏迷;本品能促进蛋白质的合成和减少蛋白质的分解,有利于肝细胞的再生和修复,并可改善低蛋白血症。
药代动力学
直接在肌肉、脂肪、心、脑等组织代谢,产生能量供机体利用。
贮藏方法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1)复方亮氨酸颗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0844)-2002。
(2)复方亮氨酸颗粒(3A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084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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