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珠单抗
本词条由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词术语成果转化与规范推广项目
审核认证
依法珠单抗,西药名。常用剂型有注射剂。为免疫系统用药。可用于治疗18岁以上成人中至重度慢性斑块状银屑病,对环孢素、甲氨蝶呤、光动力疗法(PUVA)等无效或不耐受的成人中、重度慢性斑块性银屑病有效。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药品类型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法珠单抗。
性状
本品一般为注射液。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治疗18岁以上成人中至重度慢性斑块状银屑病,对环孢素、甲氨蝶呤、光动力疗法(PUVA)等无效或不耐受的成人中、重度慢性斑块性银屑病有效。
规格
注射液:150mg/1ml。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皮下注射,推荐起始剂量为单次0.7mg/kg,维持剂量为一次1mg/kg,每周1次,最大剂量不得超过200mg,可持续使用12周。
不良反应
1、不良反应主要包括头痛、非特异性感染(如普通感冒)、寒战、肌痛、恶心、无力、发热,所有这些不良反应均在用药1-2次后减弱。
2、其他不良反应还有腰痛、关节痛以及四肢肿胀等外周水肿症状,尚未发现本品具有蓄积毒性。
3、少数患者(0.7%临床病例)在治疗过程中或停止用药后出现银屑病加重或出现新病灶。
4、少数患者出现炎症(0.4%)、疼痛(0.4%)。
5、极少数患者(0.3%临床病例)治疗过程中可出现血小板减少。
禁忌
1、对本品及其中任何成分过敏者,18岁以下患者,有活动性肺结核或其他严重感染患者,有恶性肿瘤史者,特殊类型银屑病如斑点状脓疱型银屑病,免疫缺陷者禁用。
2、尚未明确本品是否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暂停哺乳。
注意事项
1、持续性感染或反复性感染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本品为免疫抑制剂,可引起人体免疫功能降低而增加感染或肿瘤的潜在危险,治疗过程中应注意是否发生感染。
3、极少数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可出现血小板减少,使用本品过程中如发现凝血障碍或易出血,应及时检测血小板计数。
4、本品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注射。
5、本品过量无特效解毒剂,应停药观察及对症治疗。
药物相互作用
1、用药过程中不能接种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接种前至少停用本品8周,接种后两周才能使用本品。
2、与其他免疫抑制剂合用可能会对免疫系统造成严重损害。
药理作用
本品是一种人源化的治疗性抗体,能与白细胞抗原(LFA-1)的α亚单位CD11α,结合降低细胞表面CD11α,的表达,抑制LFA-1与细胞黏附微粒(CAM-1)的结合,从而抑制白细胞与其他细胞的黏连。LFA-1与ICAM-1的相互作用与多种过程的开始和持续有关:T淋巴细胞激活、T淋巴细胞与内皮细胞的黏着、T淋巴细胞向激发部位(包括银屑皮肤组织)的迁移等,而淋巴细胞的激活及向皮肤的聚集导致了银屑病的发生。
药代动力学
本品皮下注射生物利用度约为50%。银屑病患者首次皮下注射本品0.7mg/kg,而后一次1mg/kg连用11周,4周后血清药物浓度达稳态,平均血浆谷浓度为7μg/ml,药物峰浓度为12μg/ml,本品代谢主要通过细胞内吞作用,本品与CD11α,细胞表面结合或通过细胞内吞作用后降解为小肽类、单分子氨基酸,最终通过肾小球滤过消除,平均CL为24ml(kg·d),消除t1/2为5.5-10.5d,平均25d后药物全部清除。
贮藏方法
遮光,贮于2-8℃。
.2f2b330.png)